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法律規(guī)定,經批準同意,合肥市廬陽區(qū)人民法院面向全省公開選調7名工作人員,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
安徽省內各級人民法院已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公務員。
二、報考條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
2.具有助理審判員以上工作職務(應通過省高院初任法官審核),現仍在法院工作,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A證;
3. 參加選調人員需取得所在單位同意;
4.具有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法學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35周歲以下(1981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5. 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沒有違法違紀等不良反映,沒有受過黨紀或政紀處分;
6. 身體健康;
7. 符合法官任職回避的有關規(guī)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
1.尚在試用期;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4.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2017年3月28日在合肥人事考試網(www.hfpta.com)、合肥市廬陽區(qū)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ahhfly.gov.cn/)發(fā)布選調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 網上報名
此次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合肥人事考試網,提交報名申請時間為2017年4月10日9:00至4月14日16:00。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報名須知并簽訂“誠信承諾書”,按照要求填寫報名信息,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彩色照片,照片底色為淡藍色,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為20-100kb)。
2. 資格審查
合肥市廬陽區(qū)人民法院按照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對報考人員的資格進行初審。報考人員可于報名24小時后至4月17日12:00前登錄合肥人事考試網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3. 繳費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應于2017年4月19日6:00前登錄合肥人事考試網繳納筆試費用,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繳費人數與職位選調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開考;未達到比例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核減該職位選調計劃數。
4.打印準考證
完成報名確認后,報考人員應于2017年4月27日至4月28日從合肥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照6:4的比例確定考試總成績。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考試科目為“專業(yè)知識”,滿分為100分。筆試內容包括法律知識及文書寫作、案例分析等。
筆試時間:2017年4月29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等相關事宜以準考證為準。報考者需持與報名時相同的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考后十個工作日內,報考人員可登錄合肥人事考試網查詢筆試成績。
2.資格復審
根據筆試成績,按選調職位計劃數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前,合肥市廬陽區(qū)人民法院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選調職位計劃數與實際參加筆試人數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參加筆試考生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復審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表原件(報考人員須從合肥人事考試網上下載《合肥市廬陽區(qū)人民法院2017年全省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報送其任免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審核,任免機關根據報考人員檔案記錄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認真審核填報信息,簽署報考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A證原件及復印件、任職助理審判員及以上職務證明、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選調證明原件(須加蓋單位政治部或政治處及單位行政公章)、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公章)。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以網站公告為準。
3.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組織協調、應變創(chuàng)新、實務處理、語言表達能力等。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2位)。實際面試人員少于或等于職位選調計劃數的,面試成績須達到當天該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面試成績的平均分,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面試具體事宜另行公告。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人選按職位招錄計劃數,在面試人員中依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照擬選調職位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如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合成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較高者確定為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fā)〔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
體檢合格的考生,即確定為考察對象??疾旃ぷ魅媪私獗豢疾鞂ο蟮恼嗡枷?、道德品行、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考察對象的報考資格條件進一步進行復審。因各種原因出現選調職位體檢、考察人選缺額的,在同職位面試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2次??疾旖Y束時,考察組如實寫出考察報告。
(五)公示和辦理轉任手續(xù)
體檢和考察工作結束后,中共合肥市廬陽區(qū)委組織部、廬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廬陽區(qū)人民法院按照職位選調計劃數,根據考生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等,擇優(yōu)確定擬選調人員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對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轉任的擬選調人員,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轉任手續(xù)。轉任前的原任職職務、級別不予保留。
四、其它
(一)筆試費用40元/人,面試費用70元/人。
(二)咨詢電話
0551-65352832(合肥市廬陽區(qū)人民法院)
0551-65699527 (合肥市廬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jiān)督電話:0551-65352920 (合肥市廬陽區(qū)人民法院監(jiān)察室)
報名技術咨詢:0551-62669622(合肥市人事考試中心)
中共合肥市廬陽區(qū)委組織部
合肥市廬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合肥市廬陽區(qū)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