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學校2017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通知的要求,為做好法學院本年度全日制碩士招生復試工作,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特制訂本方案。
一、復試時間、地點
報到和資格審查地點:
1.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我校大學城校區(qū)文一棟二樓法學院會議室(208室)
2.學術型各專業(yè):我校大學城校區(qū)文一棟二樓法學院教工之家(209室)
復試專業(yè) | 報到和資格審查時間 | 專業(yè)筆試時間 | 專業(yè)面試(含英語口語)時間 | 復試地點 |
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 2017年3月29日上午9:00—12:00 | 2017年3月29日下午15:00—17:00 | 2017年3月30日上午9:00開始 | 筆試和面試具體安排在報到地點張貼 |
刑法學 | ||||
經濟法學 | ||||
國際法學 | ||||
法律史 | 2017年3月30日下午14:00開始 | |||
民商法學 | ||||
法律(非法學) | 2017年3月31日上午9:00—11:00 | 2017年3月31日下午13:00開始 | ||
法律(法學) |
二、復試資格要求
(1)第一志愿考生: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的國家一區(qū)分數線。按照1:1.3左右,最高不超過1:1.8的差額比例確定復試資格名單。
(2)專項計劃:我校“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第一志愿與調劑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相同。具體如下:
專項計劃 | 總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適用專業(yè) |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 | 245 | 30 | 45 | 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外的各專業(yè) |
三、復試內容
(一)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
學院將對復試考生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不得參加復試。
考生需驗證的原件包括:
(1)身份證
(2)學歷證書(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查學生證,含網絡教育應屆生、自考本科應屆生),持境外學歷的考生須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報告。
(3)政審表(下載(華南師范大學招生信息網—資料下載
http://yz.scnu.edu.cn/ziliaoxiazai/)應屆生和暫緩就業(yè)考生由所在學院(畢業(yè)學院)簽署意見并蓋章。非應屆生由所在工作單位或基層黨組織開具,如無工作單位的,由檔案存放單位開具。
(4)大學歷年成績表
(5)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脫產攻讀碩士學位證明(僅往屆生需此項)
(6)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定向就業(yè)攻讀碩士學位證明(僅報考定向就業(yè)的考生需此項)
(7)學歷認證報告(http://www.chsi.com.cn/xlrz/)或者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往屆生)
(8)《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http://xjxl.chsi.com.cn/index.action(應屆生)
(9)打印并手寫簽名的調劑申請表(僅調劑生)
其中,各類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1)(2)(8)的復印件和(3)(4)的原件;
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1)(2)(8)的復印件和(3)(4)的原件,以及錄取當年的錄取名冊復印件,加蓋學校公章;
往屆畢業(yè)生(含暫緩就業(yè)生):(1)(2)(4)(7)的復印件和(3)(5)的原件,暫緩就業(yè)的由畢業(yè)學校出具(5)。往屆生如不能提供材料(7),不予錄取。
擬錄取為定向就業(yè)的(包括應屆生和往屆生):還需要提交(6)的原件。
申請保留入學資格者(含推免生和國防生)必須提交保留入學資格申請書,經專業(yè)指導組及學院簽署意見同意后報招生考試處備案。此兩類考生必須在復試時提交申請,擬錄取后再補提交的申請無效。
2.提交加分項目材料
按照教育部文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的政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學業(yè)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yè)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符合復試加分政策項目的考生須在3月24日前與院系聯(lián)系并傳真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如加分后符合所報專業(yè)復試要求,復試前向學院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并交給招生考試處審核。
3、報考“大學生士兵計劃”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在復試前需提供本人的《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xiàn)役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學院留存復印件。
(二)專業(yè)筆試(2小時,100分)
法學院嚴格按照2017年招生簡章公布的復試科目組織命題、印制、考試和評閱。
(三)綜合素質考核(100分,其中面試環(huán)節(jié)每生不少于20分鐘)
1.外語考核(20分)
包括口語、聽力等方面的考核。
2.專業(yè)素質考核(50分)
重點考察考生對專業(yè)基礎知識及專業(yè)研究動態(tài)的掌握和了解情況,以及科研創(chuàng)新成果等。
3.品德與實踐能力考核(30分)
重點考核考生德智體美全面發(fā)展情況和社會實踐經歷等,尤其要切實加強誠信評判,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凡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及考試違規(guī)、作弊考生,無論何時核查確定,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等嚴肅處理。
(四)體格檢查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體格檢查安排在華南師范大學石牌校區(qū)和大學城校區(qū)校醫(yī)院,集中體檢的時間如下表。其他時間不接受體檢申請。體檢表下載(華南師范大學招生信息網—資料下載http://yz.scnu.edu.cn/ziliaoxiazai/)
考生體檢后將由校醫(yī)院開具學校招生考試處蓋章的回執(zhí),由考生返回至學院作為體檢憑證。無回執(zhí)者視為未體檢。體檢結果如有異常,校醫(yī)院將立即反饋至學院,由學院通知考生進行復檢。合格的體檢報告也將由校醫(yī)院直接返回至學院備查,無需考生領取。不接受校外醫(yī)院體檢報告或考生郵寄的體檢報告。
四、錄取
1.所有具備復試資格的考生均須經過復試且合格方能錄取。
2.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yè)合同。(下載定向協(xié)議http://yzsys.scnu.edu.cn/)??忌驁罂即T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3.復試成績=(專業(yè)筆試成績+綜合素質考核成績)/2,復試成績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4.復試合格的考生,按照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50%+復試成績×50%,
第一志愿考生與調劑生分開排序,將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并結合體檢情況確定擬錄取名單,擇優(yōu)錄取。
5.擬錄取名單需在網站上公示十個工作日。
(公示網站:http://yz.scnu.edu.cn/)
五、其他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招生單
位請假。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入學時(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六、其他問題
1、交通指引:前往大學城校區(qū):廣州市區(qū)可乘坐地鐵四號線至大學城北站
下或市區(qū)廣園東路乘坐大學城1線或2線公交到星海學院站、華師站或大學城中部樞紐站下,步行5分鐘即可到達華南師范大學。前往石牌校區(qū):地鐵三號線華師站、BRT師大暨大站出站即達。石牌校區(qū)與大學城校區(qū)也可相互直達:BRT師大暨大站B25公交到星海學院站或華師站下車。詳細可自行上網查詢;
2、食宿:大學城華南師范大學生活區(qū)學南9棟,聯(lián)系電話:020-39310419。
不同標準價格不同,請自行咨詢??忌稍谌A師生活區(qū)的楠園和翰園飯?zhí)觅徺I餐票就餐,豐儉由人。
七、聯(lián)系方式
1.咨詢電話
法學院020-39310085
網址:http://fxy.scnu.edu.cn/
學校招生考試處:020—85213863
傳真:020—85213484
網址:http://zkc.scnu.edu.cn
2.招生監(jiān)督電話
紀檢監(jiān)察處:020—85211016
傳真:020—85211015
電子郵箱:hs801@scnu.edu.cn
法學院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