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事業(yè)發(fā)展和工作的需要,經瀘州日報社黨組研究,瀘州日報社決定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采編人員,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范圍
符合招聘條件的在職人員和非在職人員。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瀘州日報社(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專業(yè)技術人員共3名。
三、招聘報名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政治條件: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德才兼?zhèn)?,作風正派,廉潔奉公,遵紀守法,具有較敏銳的政治觀察分析能力,熱愛黨的新聞事業(yè)。
2、專業(yè)條件:具有新聞序列中級(記者、編輯)及以上職稱,且有三年以上紙媒采編工作經歷的人員。
3、文化條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采編人員要求具有一定的寫作功底和較強的計算機操作能力,能熟練運用常用辦公軟件,具有較強的文字錄入水平及編輯排版能力。
4、截至資格審查時,報考者是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占編人員的,須由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委培、定向畢業(yè)生,須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5、身體條件: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6、年齡要求:45周歲以下。
7、符合有關回避規(guī)定。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檢監(jiān)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或開除處分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5.現(xiàn)役軍人。
6.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違反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公開報名
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2017年4月5日-4月8日。報名地點:瀘州日報社黨群辦(人事監(jiān)察室),聯(lián)系電話:3104303。
(二)資格審查
凡符合條件的報名者,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帶本人報名登記表、學歷學位證明、職稱資格證、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現(xiàn)場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
(三)考試
資格審查合格者參加考試。采用筆試或面試、實際技能操作方式進行考試,主要測評報考者從事新聞工作的基本素質。
(四)體檢
1.體檢人員的確定: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員(成績并列的,再次組織面試進行篩選)。
2.體檢組織及標準: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執(zhí)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zhí)行。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應在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考生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棄權。
(五)考察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復核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對考察發(fā)現(xiàn)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以及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暫緩直至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將在瀘州人事考試網、瀘州宣傳網等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占編聘用等有關手續(xù)。受聘人員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先依法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不予聘用。
(七)其它說明
1.應聘者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2.應聘者經正式聘用后,在瀘州日報社的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
3.本公告由瀘州日報社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