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
你好!我是2009年參加特崗工作的教師,服務期到8月底滿。我今年報考崗位的要求既不是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也不是四類項目人員,而是非公務員及非參照公務員管理。像我的這種情況,在資格復審的時候,需不需要開具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謝謝
回復:你好,報考未就業(yè)崗位需憑服務地的主管部門開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和服務證作為未就業(yè)證明,其它情況請待資格復審通知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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