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利電力職業(yè)技術學院2017年高職招考錄取照顧政策
來源:福建水利電力職業(yè)技術學院 閱讀:654 次 日期:2017-03-24 11:12:24
溫馨提示:易賢網小編為您整理了“福建水利電力職業(yè)技術學院2017年高職招考錄取照顧政策”,方便廣大網友查閱!

一、報名參加2017年高職招考且符合《福建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guī)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通知》(閩招委〔2015〕3號)規(guī)定的考生(包括普通高中生和中職生),均可享受相應的錄取照顧政策。具體如下:

(一)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總分上加5分的政策

1.自主就業(yè)退役士兵。

2.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前6名者。

3.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省級優(yōu)秀學生稱號者。

4.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

5.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huán)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huán)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獎項者。

(二)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總分上加10分的政策

1.寧德市,羅源縣,連江縣,晉安區(qū)的北峰山區(qū)(日溪鄉(xiāng)、宦溪鎮(zhèn)),漳浦縣湖西鄉(xiāng)、赤嶺鄉(xiāng),龍海市隆教鄉(xiāng),永安市青水鄉(xiāng),上杭縣官莊鄉(xiāng)、廬豐鄉(xiāng),寧化縣治平鄉(xiāng)的畬族考生;晉江市陳埭鎮(zhèn)、泉州臺商投資區(qū)百崎鄉(xiāng)的回族考生;華安縣高山族聚居點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補貼)和無橋梁、海堤與大陸相連的海島的少數民族考生。

2.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3.烈士子女。

4.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qū)(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三)下列考生報考在閩高校時享有在文考總分上加3分的政策

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按研究學科分為數學、計算機科學、物理學、地球與空間科學、工程學、動物學、植物學、微生物學、醫(yī)學與健康學、化學、生物化學、環(huán)境科學、行為與社會科學等13 個學科)創(chuàng)新成果競賽獲一等獎者。

(四)下列考生報考在閩高校時享有在文考總分上加5分的政策

1.設區(qū)市及以上表彰的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或其子女。

2.全國和省部級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

(五)下列考生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的政策

1.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者。

2.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

3.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和西藏自治區(qū),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4.散居在漢族地區(qū)的少數民族考生。

二、全國、全省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獲獎考生僅限在高職(???批錄取時享受以下錄取照顧政策:報名參加2017年我省高職招考面向中職生考試,且獲得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和全省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畢業(yè)生,可免試錄取到其所報類別的對口高職(???專業(yè);獲得全省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二等獎的中職畢業(yè)生,高職(專科)批錄取時享受文考分加30分照顧;獲得全省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的中職畢業(yè)生,高職(???批錄取時享受文考分加20分照顧;獲得全省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優(yōu)秀獎的中職畢業(yè)生,高職(???批錄取時享受文考分加10分照顧。

已參加2017年高職招考報名,但在錄取結束后才獲得高職(???免試資格或加分后達到相應對口高職(專科)專業(yè)最低錄取分數線且尚未被錄取的中職生,須由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按規(guī)定程序審批后方可補錄取到其所報類別的對口高職(???專業(yè)。其余考生不再進行補錄取或調整錄取。

三、考生同時享有多項錄取照顧政策的,錄取時按其中最優(yōu)一項執(zhí)行。

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易賢網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和咨詢回復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詢?yōu)闇剩?/div>
關于我們 | 聯系我們 | 人才招聘 | 網站聲明 | 網站幫助 | 非正式的簡要咨詢 | 簡要咨詢須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機站點 | 投訴建議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備案號:滇ICP備2023014141號-1 云南省教育廳備案號:云教ICP備0901021 滇公網安備53010202001879號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云)人服證字(2023)第0102001523號
聯系電話:0871-65317125(9:00—18:00) 獲取招聘考試信息及咨詢關注公眾號:hfpxwx
咨詢QQ:526150442(9:00—18:00)版權所有:易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