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j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及廣東省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部署,和學校有關復試工作的要求,結合本院實際,制定2017年生命科學學院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工作方案,具體如下:
一、復試工作原則
1.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堅持能力與知識考核并重,著力加強對考生創(chuàng)新能力和專業(yè)素養(yǎng)的考察。對于報考不同學位類型的考生注意分類復試、各有側重。
2.學院自主確定復試時間、內容、方式等,嚴格按照規(guī)定,準確、規(guī)范、充分、及時公開招生復試和錄取信息,做好對所有公開信息的審核把關和解釋說明工作,堅持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復試組織與管理
1.學院成立由分管院長擔任組長的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本院復試工作的組織領導、統(tǒng)籌和監(jiān)督,并制訂本院復試工作的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確定各復試專家小組成員、組織本單位的復試具體工作、審核復試專家小組的復試記錄與結果、確定擬錄取名單。
2.各招生學科(專業(yè))成立復試專家小組,另外配備工作秘書1名(記錄員)。復試專家小組成員不少于5名,其中研究生導師不少于3人,組長由學科負責人擔任,成員中至少有1人負責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有1人負責思想品德考核。
復試專家小組負責確定考生面試、綜合素質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其中組長要對成員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小組明確工作紀律和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工作秘書負責查驗復試考生身份,并詳盡規(guī)范地做好復試記錄,復試結束后將復試原始材料整理完好并學院南樓208。
三、復試內容與形式
學院根據(jù)學校發(fā)布的參加復試考生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和復試原則,結合本學院情況確定復試名單,安排復試。復試一律采取差額復試辦法,生源不足的專業(yè)復試考生原則上按照1:1.2的比例復試。生源充足的專業(yè)復試比例可以大于1:1.5,但不得超過1:2。
復試重點考查考生的知識結構、實踐(實驗)能力、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外語應用能力、漢語寫作水平等,以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心理素質、人文素質、舉止禮儀、表達能力等。
復試內容包括外語水平測試、專業(yè)素質及能力考核、綜合素質及能力考核三個部分,每部分100分,總分300分。再各按三分之一折算成百分制(100分),得出考生復試成績。復試形式一般為面試。復試內容和試題按保密制度管理。同時,每個復試工作小組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xiàn)場記錄,并妥善保存?zhèn)洳椤?/p>
1.外語能力測試
外語聽說、閱讀理解能力測試時間為5-10分鐘左右,滿分為100分。
2.專業(yè)素質及能力考核
專業(yè)素質及能力考核滿分100分,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xiàn)、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
(3)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
(4)外語聽說能力測試。
3.綜合素質及能力考核
綜合素質及能力考核滿分100分,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
(2)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包括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等方面的經歷;
(3)事業(yè)心和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xié)作性和心理健康;
(4)人文素質;
(5)舉止、禮儀和表達能力等。
四、復試成績及綜合成績計算
1.復試成績:外語能力測試、專業(yè)素質能力考核和綜合素質能力考核總成績(300分)各按三分之一折算成百分制(100分),得出考生復試成績。
2.綜合成績:由考生初試總成績和復試成績計算得出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為: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5)×50%+復試成績×50%。
五、體格檢查
復試考生必須按學校醫(yī)院規(guī)定進行體檢或者提供半年內三級甲等醫(yī)院體檢報告。參加學校醫(yī)院體檢時間為3月23、27、30日,4月6、10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體檢結果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不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一律不予錄取。
六、特殊考生復試特別要求
1.單獨考試考生:面試主要考核實際工作能力和綜合水平。
2.推薦免試考生:因推薦階段已經復試,因此不再需要復試。
3.同等學歷考生:須加試兩門不同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考試時間每科3小時,每科成績滿分為100分。由學院負責試題命制和考務工作。加試成績可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及格不予錄取。考試三天之內,試卷和考試成績須送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七、復試時間、地點、資格審查及材料要求
1.復試時間:
3月31日9:00-17:30
2.復試地點:生命科學學院院樓(考生屆時可登錄生命科學學院網頁查看詳細的復試安排,或于3月30日上午到學院公告欄查看)
3.復試資格審查:
3月30日上午9:00-12:00到生命科學學院南樓215報到并進行資格審查,對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應在4月底之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資格審查須檢驗和收集的材料:
(1)往屆生查驗身份證、學位證、學歷證原件,收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上寫上初試時考生編號);
(2)應屆生查驗身份證、學生證原件,收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寫上考生編號);
(3)收成績單原件: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其中,往屆生的成績單復印件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后視同原件);
另外,忘記帶材料或材料不齊的考生,務必4月28日前交到研招辦,沒有材料的不錄取;個別考生如需收取其他材料的將會對其另外說明。
4.復試材料要求
(1)復試記錄:
各考生的復試情況要有記錄,復試小組成員要一一簽名,面試成績和評語要當場給出,并將復試成績評定表上的相應欄目填寫清楚,專業(yè)和研究方向參照本校2017年碩士生研究生招生目錄填寫,以后不再作調整、更改。
(2)復試材料遞交:
學院將分專業(yè)的擬錄取名單匯總表、復試成績評定表、本學院參加復試教師組成信息表、加試科目的試卷與成績、擬錄取考生資格審查材料匯總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八、錄取原則
1.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低于60分為不及格)。
2.各專業(yè)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
3.為公平起見,第一志愿上線生和調劑復試生的錄取總成績分開排序,優(yōu)先錄取第一志愿上線生。
4.單獨考試考生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單獨排序錄取。
5.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九、復試信息公開
學院在本學院網站公布復試方案、復試錄取辦法、復試考生名單、擬錄取信息公示與公開等。
十、監(jiān)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
2.實行監(jiān)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院接受學校監(jiān)察部門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監(jiān)督,同時對本院考生的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jiān)督,當考生對復試提出書面質疑時,學院復試領導小組提供書面說明,負責想考生進行解釋或提出解決辦法。
3.實行復議制度。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jiān)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應在15日內作出回復。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或復試專家小組進行復議。
舉報電話:020-38297710
電子郵箱:lixiaolong@scau.edu.cn
生命科學學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