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2017年教育部及廣東省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精神、《華南農業(yè)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方案》,結合本院實際,特制定2017年我院翻譯碩士專業(yè)研究生復試工作辦法。
一、復試工作原則
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堅持能力與知識考核并重,著力加強對考生創(chuàng)新能力和專業(yè)素養(yǎng)的考察。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復試資格
1、達到2017年國家分數線,并達到《華南農業(yè)大學2017年碩士生招生考試復試分數線》基本要求的考生。
2、差額復試,生源不足的專業(yè)復試考生原則上按1:1.2的比例復試,生源充足的專業(yè)復試比例可以大于1:1.5,原則上不超過1:2。
3、專業(yè)調劑考生復試。接收調劑:需要調劑的考生,自愿申報,由校研招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后確定復試資格。申請調劑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平臺”上,向我校提交調劑申請,經我院審核合格后,統一發(fā)復試通知。
三、報到安排
1、報到時間:2017年3月30日(星期四)9:00-17:30
2、報到地點:華南農業(yè)大學外國語學院翻譯碩士教育中心(教5A610辦公室),請攜帶相關文件進行資格備查。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須查驗和收集的材料:
(1)往屆生查驗身份證、學位證、學歷證原件,收復印件;
(2)應屆生查驗身份證、學生證原件,收復印件;
(3)收成績單原件(復印件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后視同原件);
(4)忘記帶材料或材料不齊的考生,務必于4月28號前交到研招辦,沒有材料的不錄取;
(5)“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需提供退役證明材料;
(6)需要收取其他材料的考生會另外說明。
五、復試安排
復試內容包括外語應用能力測試、專業(yè)素質及能力考核、面試綜合素質考核三個部分,總成績?yōu)?00分。
1、具體考試形式:
(1)外語應用能力測試(英語聽辨復述、視譯)(100分,占復試總分的30%)
時間:3月31日(星期五)上午8:30—9:00
地點:第一教學樓603語音室
(2)專業(yè)素質及能力考核(英漢短文互譯)(100分,占復試總分的30%)
時間:3月31日(星期五)上午9:15-11:15
地點:第一教學樓603語音室
(3)面試綜合素質考核(100分,占復試總分的40%)
時間:3月31日(星期五)下午13:00-18:00
地點:華南農業(yè)大學外國語學院5A607會議室(第一組)5A606(第二組)
2、面試綜合素質考核說明:
(1)考核時間:每位考生的考核時間約10分鐘;
(2)考核辦法:復試小組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逐個進行考核,考核教師提問,考生當場回答。必要時,考核教師可就相關問題進一步提問。
(3)考核評分:每位考生面試結束后,由考核教師現場獨立為考生評分??己私處煾髯栽u分的算術平均值為該考生的最終考核分數。
3、綜合成績評定方法
計算方法為: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5)×50%+復試成績×50%。
六、復試成績及錄取原則
1、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低于60分為不及格)。
2、各專業(yè)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全日制與非全日制兩類,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分別確定擬錄取名單。
3、為公平起見,第一志愿上線生和調劑復試生的錄取總成績分開排序,優(yōu)先錄取第一志愿上線生。
4、單獨考試考生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單獨排序錄取。
5、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體格檢查
考生均須按學校醫(yī)院規(guī)定進行體檢或者提供半年內三級甲等醫(yī)院體檢報告。參加學校醫(yī)院體檢時間為:3月30日(星期四),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體檢結果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不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一律不予錄取。
八、其他事項
1、參與考核的導師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在復試過程中,參加復試的教師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薦信函。
3、本辦法未盡事項,以研究生院相關文件為準。
九、學院聯系方式
翻譯碩士教育中心電話:020-85283527
翻譯碩士招生聯系人郵箱:2352162701@qq.com(夏老師)
接待電話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00
通訊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qū)五山街483號華南農業(yè)大學外國語學院翻譯碩士教育中心(教5A610辦公室)
郵政編碼:510642
外國語學院
2017.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