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學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部署,結合本院實際,特制定2017年公共管理學院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工作方案,具體如下:
一、復試工作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yè)人才選拔規(guī)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堅持客觀評價,綜合知識考核成績應量化。
2.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yè)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chuàng)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復試組織管理
1、成立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學院成立由黨政班子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負責人組成的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訂本院復試工作的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
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對本院考生的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jiān)督,當考生對復試提出書面質疑時,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要提供書面說明,負責向考生進行解釋或提出解決辦法。
2、成立復試專家小組
復試專家小組由學院領導、學科帶頭人和研究生導師等組成。
復試專家小組負責確定考生面試、綜合素質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小組成員必須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小組明確工作紀律和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工作秘書負責查驗復試考生身份,并詳盡規(guī)范地做好復試記錄,復試結束后將復試原始材料整理完好交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
三、考生報到和資格審查
考生資格審查時間為
科學學位3月22日上午9點,地點:公管學院17號樓208。
MPA3月25日上午11點,地點:第二教學樓(水利與土木工程學院)208
MSW3月26日下午2:30,地點:公管學院17號樓208。
資格審查須查驗和收集的材料:
(1)往屆生查驗身份證、學位證、學歷證原件,收復印件;
(2)應屆生查驗身份證、學生證原件,收復印件;
(3)收成績單原件(復印件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后視同原件);
(4)材料不齊的考生,務必于4月28號前交到研招辦,沒有材料的不錄取;
(5)“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需提供退役證明材料;
(6)需要收取其他材料的考生將另外說明。
四、復試方式和內容
1、復試方式
根據國家和學校發(fā)布的參加復試考生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和復試原則,復試一律采取差額復試辦法。
2、復試內容與要求
(1)筆試MPA專業(yè)學位筆試200分,包括政治科目筆試和專業(yè)綜合課筆試兩部分。
專業(yè)綜合課筆試時間1小時,滿分100分??荚嚂r間為3月25日上午9:00-10:00
政治科目筆試時間1小時,滿分100分??荚嚂r間為3月25日上午10:00-11:00
筆試考試地點為第二教學樓(水利與土木工程學院)208
(2)面試MPA的面試包括英語和綜合素質能力兩部分,滿分各為100分,共200分。
MSW專業(yè)學位和科學學位的面試均包括外語能力測試、專業(yè)素質能力考核和綜合素質能力考核三部分,滿分各為100分,共300分。
面試主要考查考生外語口語交流能力、專業(yè)素質能力和綜合素質能力考核。MPA、MSW專業(yè)學位和科學學位考生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統一,復試工作小組成員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和獨立打分,并妥善保存?zhèn)洳椤?/p>
面試程序:①自我介紹;②外語聽說能力測試;③考官就專業(yè)素質能力(包括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考生對本學科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等)和綜合素質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等方面的經歷、事業(yè)心和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人文素質等方面)提問。
科學學位考生面試時間為22日下午3點,地點為17號樓208室。
MPA面試時間為25日下午1:30,地點為17號樓(具體分組情況,當天公布)。
MSW面試時間為26日上午9:00,地點為17號樓(具體分組情況,當天公布)。
五、復試成績計算
1、復試成績:MPA考生按專業(yè)綜合課筆試、政治科目筆試、英語和綜合素質能力面試考核總成績(400分)各按四分之一折算成百分制(100分),得出考生復試成績??茖W學位、MSW考生按外語能力測試、專業(yè)素質能力考核和綜合素質能力考核總成績(300分)各按三分之一折算成百分制(100分),得出考生復試成績。
2、綜合成績:由考生初試總成績和復試成績計算得出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為:綜合成績(科學學位、MSW)=(初試總成績/5)×50%+復試成績×50%。綜合成績(MPA)=(初試總成績/3)×50%+復試成績×50%。
六、錄取原則
1.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低于60分為不及格)。
2.各專業(yè)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全日制與非全日制兩類,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分別確定擬錄取名單。
3.為公平起見,第一志愿上線生和調劑復試生的錄取總成績分開排序,優(yōu)先錄取第一志愿上線生。
4.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單獨排序錄取。
5.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體格檢查
復試考生必須按學校醫(yī)院規(guī)定進行體檢或者提供半年內三級甲等醫(yī)院體檢報告。參加學校醫(yī)院體檢時間為3月23、27、30日,4月6、10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體檢結果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不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一律不予錄取。
八、復試的監(jiān)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對違反紀律的行為將嚴肅追究。
2、實行監(jiān)督制度和巡視制度。接受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jiān)督和巡視組到復試現場巡視、監(jiān)管。
3、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方案、復試結果等信息及時公布。
4、實行復議制度。保證投訴、申訴和監(jiān)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在15日內作出回復。
華南農業(yè)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教育中心
華南農業(yè)大學社會工作碩士(MSW)教育中心
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