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我市2017年1月18日至2月9日普通話水平測試的考生,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經省測試辦)已全部打印完畢,請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盡早領取等級證書,逾期未領取的,作放棄處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領取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對象
于2017年1月18日至2月9日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的考生可以領取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二、領取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時間
時間:2017年3月10日至5月10日,上午8:45—11:45;下午2:45—5:45。(節(jié)假日除外)
三、領取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地點
惠州市教育局(惠州市麥地路2號)四樓惠州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四、領取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所需證件及資料
(一)本人領取等級證書須提供如下有效證件及資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
2.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準考證。
(二)委托他人領取等級證書須提供如下有效證件及資料:
1.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證原件;
2.委托人居民身份證原件;
3.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準考證。
(三)學校集體領取等級證書須提供如下有效證件及資料:
1.學校代領人居民身份證原件;
2.開具學校證明;
3.參加本次普通話水平測試在校生名冊。
注:學校集體報名的考生不能單獨領取等級證書。
惠州市普通話培訓測試站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