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龍華區(qū)觀湖街道辦事處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條件
詳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
符合本公告及報考崗位所要求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三、招聘方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招聘。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我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和技能條件;
(五)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符合本公告及《崗位表》所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況者,不予接受報考:
(一)正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三)受黨紀或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四)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五)違反計劃生育政策人員;
(六)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五、報名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公告發(fā)布之日至2017年3月31日下午18:00時。
2.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由報名者將相關材料電子版(紙質材料提供掃描件或像素清晰的照片)發(fā)至制定政務郵箱(郵箱賬號:ghzzrsb@szlhxq.gov.cn),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二)考生報名提供以下材料:
1.《龍華區(qū)觀湖街道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2.身份證;
3.學歷學位證書及相關驗證證明(需到深圳人才交流中心(寶安北路)驗證,需要認證全國的,深圳的無效。);
4.公安部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5.《崗位表》所規(guī)定的其他材料。
(三)注意事項
1.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相關驗證證明提供掃描件或像素清晰的照片;
2.學歷學位驗證證明、《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因客觀原因暫無法提供的,可以在資格復審時提供。若資格復審仍未能提供,則取消錄用資格;
六、資格初審
根據(jù)報名材料,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電子郵件向報考者反饋資格初審情況。
七、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八、體檢
(一)范圍:按總成績高低進行等額體檢;
(二)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九、資格復審及聘用
考試及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資格復查后,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體檢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崗位設置試用期,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nèi)。若試用期合格,則繼續(xù)聘用;若試用期不合格,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工資福利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詳情可來電咨詢。(其中稅前月工資標準:本科6800元/月、研究生7300元/月(含個人五險一金))。
本公告由龍華區(qū)觀湖街道辦負責解釋。
招聘咨詢電話:0755-29273895,曾小姐。
觀湖街道組織人事辦公室
2017年3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