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汕頭市春季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通知
來源:汕頭教育信息網 閱讀:1068 次 日期:2017-03-03 11: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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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qū)縣教育局、市直學校: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17年春季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粵教繼函〔2017〕5號)規(guī)定和要求,我市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分為二個階段:第一階段受理所有符合認定范圍和條件的人員,第二階段僅受理2017年上半年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的人員。為做好2017年我市春季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一)第一階段認定范圍。

1.2014年9月1日前取得自學考試教育學和心理學課程合格證書的人員(含2017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學的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師范畢業(yè)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畢業(yè)生(含2017年全日制應屆師范畢業(yè)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博)士,直接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yè)、學段相對應教師資格。

3.持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在校生僅為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

(二)第二階段認定范圍。

2017年上半年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的人員。

暫不受理一年內同時申請認定兩種以上(含兩種)教師資格。

二、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的資格認定條件,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具有汕頭市戶籍或人事(勞動)關系在汕頭,或為汕頭市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二)學歷條件。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必須具備幼兒師范學校全日制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蚱渌髮W??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yè)課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6.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同時應具有初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

(三)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身體條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函〔2013〕1號),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2.普通話水平:按照省廳印發(fā)的《關于調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普通話測試標準的通知》(粵教繼〔2004〕25號)要求,即社會人員和廣州、深圳、珠海三地市區(qū)的在職在編教師要求達到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他地區(qū)的在職在編正式教師認定與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要求達到三級甲等以上標準。

3.教育教學能力:2014年9月1日前取得自學考試教育學

和心理學課程合格證書的申請人,應參加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三、體檢和思想品德鑒定工作

體檢工作按屬地原則由區(qū)縣教育局組織,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的通知》(粵教繼函〔2013〕1號)執(zhí)行。各區(qū)縣申報教師資格人員(含區(qū)屬中專學校、民辦學校、轄區(qū)內的市屬中專學校和市直學校)由各區(qū)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當地縣級以上醫(yī)院統(tǒng)一時間進行體檢,各區(qū)縣應將指定的醫(yī)院在體檢前5天報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備案?!稄V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檢查表》由申報人員自行從廣東省教師資格網(或汕頭教育信息網)下載填寫,并貼上1寸相片(相片需與上報的紙質申請表上照片一致)。申報教師資格人員的體檢表在體檢前應到所屬區(qū)縣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加蓋騎縫印章。

申報教師資格人員的思想品德鑒定工作按不同類別人員分別由相關單位負責:在編在職教師由所在學校鑒定;社會人員由所在街道(鎮(zhèn))鑒定;人事關系掛靠在人才交流中心的由所在人才交流中心鑒定;2017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由所在學校鑒定。

第一階段的體檢和思想品德鑒定等工作均應于3月21日受理申報階段開始前完成。

第二階段的體檢和思想品德鑒定等工作均應于6月20日受理申報階段開始前完成。

四、教育教學能力測評工作

第一階段的申報人員按規(guī)定應接受教育教學能力測評,在認定教師資格前應接受教育教學能力測評。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評的申報人員,由各區(qū)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專家組測評(市直各學校和市屬各中等職業(yè)學校在編在職教師,由學校所在轄區(qū)區(qū)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專家組測評)。

各區(qū)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專家組名單應在測評前5天報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備案。

五、網上申報時間及現場確認時間、地點

(一)第一階段網上申報時間及現場確認時間。

1.網上申報時間。

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3月29日(中國教師資格網每天報名開放時間為7∶00-24∶00),網上申報網址為“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zg.edu.cn/),其中:

持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申請人選擇“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

其他申請人選擇“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

2.申請人現場確認時間。

2017年3月22日—2017年3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不確認)。

(二)第二階段網上申報時間及現場確認時間。

1.網上申報時間。

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30日(中國教師資格網每天報名開放時間為7∶00-24∶00),網上申報網址為“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zg.edu.cn/),申請人選擇“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

2.申請人現場確認時間。

2017年6月21日—2017年7月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不確認);

(三)現場確認地點。

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現場確認地點:各區(qū)縣教育局(金平區(qū)教育局聯(lián)系電話:88625359,龍湖區(qū)教育局聯(lián)系電話:88831114,濠江區(qū)教育局聯(lián)系電話:87374617,澄海區(qū)教育局聯(lián)系電話:85856063,潮陽區(qū)教育局聯(lián)系電話:88720378,潮南區(qū)教育局聯(lián)系電話:87795462,南澳縣教育局聯(lián)系電話:86805217)。

六、申請人現場確認提交材料

教師資格實行屬地化申請,社會申請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受理期限內,向本人戶籍或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2017年全日制應屆師范畢業(yè)生由學校統(tǒng)一向學校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教師資格。2017年全日制應屆非師范畢業(yè)生,可向學校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申請人需提供以下教師資格認定相關材料:

(一)由本人填寫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2份(用A3紙雙面打印一式2份,并在指定處簽名);

(二)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三)學歷證書原件、學歷證書復印件和學歷鑒定證明(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提交學校出具的學業(yè)成績單);

(四)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五)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六)《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在編在職教師由所在學校鑒定;社會人員由所在街道(鎮(zhèn))鑒定;人事關系掛靠在人才交流中心的由所在人才交流中心鑒定;2017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由所在學校鑒定。);

(七)師范畢業(yè)生提供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實踐課程成績證明。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及雖有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學歷但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學歷要求不一致的申請人,取得自學考試教育學和心理學課程合格證書人員提供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全國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人員提供《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考試合格證明由申請人自行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下載打印;

(八)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或人事(勞動)關系在廣東的證明材料(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無需提交);

(九)1寸近期同底正面免冠紙質照片4張(其中2張貼于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上,1張貼于體檢表上);

(十)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需提供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十一)除在編正式教師外,其他申請人需提供由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鑒定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十二)在編正式教師須由所在學校出具在編在職及所在教學崗位證明;

以上要求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的證明(證書)材料,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審核后留存復印件,原件退還申請人。

復印件統(tǒng)一用A4紙并按封面的證明材料順序裝訂好。

七、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認定教師資格工作安排

(一)第一階段(2017年3月31日—4月30日)工作安排。

各區(qū)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于4月4日前完成教育教學能力測評并做好認定準備工作,且于2017年4月10日前將教育教學能力測評結果通知申報人。

根據汕頭市人民政府令第144號規(guī)定,高級中學教師、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除金平區(qū)、龍湖區(qū)外,由市教育局委托區(qū)縣政府認定。金平區(qū)、龍湖區(qū)教育局應于2017年4月7日前將申報認定高級中學教師、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名單和申報材料報送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其余各區(qū)縣于2017年4月21日前將認定高級中學教師、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通過名單報送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

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須在4月30日前完成數據審核并生成證書編號,并認真做好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總結,于2017年5月15日前將工作總結書面材料及有關數據、名冊報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

(二)第二階段(2017年7月2日—7月21日)工作安排。

金平區(qū)、龍湖區(qū)教育局應于2017年7月6日前將申報認定高級中學教師、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名單和申報材料報送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其余各區(qū)縣于2017年7月14日前將認定高級中學教師、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通過名單報送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

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須在7月21日前完成數據審核并生成證書編號,并認真做好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總結,于2017年8月10日前將工作總結書面材料及有關數據、名冊報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

八、認定收費

根據廣東省物價局《關于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10〕814號)的規(guī)定,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人須繳費240元。體格檢查、普通話水平測試及學歷鑒定等費用,應按規(guī)定另行繳納。

九、其他事項

(一)根據粵教繼函〔2017〕5號規(guī)定,今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是2014年9月1日前取得自學考試教育學和心理學課程合格證書人員申請教師資格的最后機會,各區(qū)縣教育局要在全社會開展宣傳,通過網絡和新聞媒體公布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的范圍、對象、條件、受理時限以及本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地址、聯(lián)系電話等有關信息,使符合認定條件人員掌握有關政策規(guī)定,及時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確保教師資格制度改革平穩(wěn)過渡。

(二)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后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三)普通話水平測試按照《關于開展2016年汕頭市在職人員和社會人員普通話水平測試的通知》(汕市教語辦〔2016〕3號)規(guī)定和要求執(zhí)行(汕市教語辦〔2016〕3號文詳見汕頭教育信息網“文件公告欄”)。

(四)各區(qū)縣教育局應將省、市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的通知印發(fā)到各學校,召開相關會議,布置做好宣傳及認定相關工作。

(五)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人事科(聯(lián)系電話:88853404,傳真電話:88860220,郵箱:ssjrsk@163.com)。

本通知及相應表格可在汕頭教育信息網(www.stedu.net)查詢與下載。

汕頭市教育局

2017年2月27日

附件: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17年秋季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更多信息請查看廣東省教師資格證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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