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充實工作力量,按照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和湘組發(fā)[2015]26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流動調(diào)配工作的意見》的有關規(guī)定,醴陵市委組織部決定開展公開選調(diào)工作人員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與數(shù)量
共選拔6名。其中職位一:醴陵市委組織部機關科員3名;職位二:醴陵市黨員教育中心科員1名;職位三:醴陵市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科員2名。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1.報名范圍:
職位一、二報名范圍:株洲市范圍內(nèi)已進行公務員(參公)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或參公管理人員。
職位三報名范圍:株洲市范圍內(nèi)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除工勤以外崗位的在編在崗人員。
2.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zhì),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3年以上鄉(xiāng)鎮(zhèn)、街道或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經(jīng)歷。
工作經(jīng)歷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2月28日。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32歲以下(1985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的考生,年齡可放寬至1984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diào):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有關規(guī)定,未滿服務年限或?qū)D(zhuǎn)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程序
1.本次公開選調(diào)報名采取報名人員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時間為:2017年2月20日至3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醴陵市委八樓811辦公室。
3.報名要求:由本人到現(xiàn)場報名。報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17年中共醴陵市委組織部公開選調(diào)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報名人員可登錄醴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http://rsj.liling.gov.cn/)下載表格填寫,并按要求交所在單位審核后蓋章)。
(2)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正面證件照(3張)。
(3)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參公)登記表、事業(yè)單位首次聘用登記表、大學生村官聘用合同等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公章,并簽署“與原件一致”意見)。
4.報名人員所填寫的信息和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可信,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選調(diào)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四、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為確保選拔質(zhì)量,資格審查后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shù)與擬選拔人數(shù)應達到5:1的比例方可開考,如達不到比例,則相應減少選拔人數(shù)。
資格審查結束后,符合條件人員于面試前一天,到市委組織部干部綜合科(811室)領取準考證。
五、考試
考試分為面試和筆試,先進行面試,后進行筆試。三個職位統(tǒng)一考試,職位一和職位二合并排名;職位三單獨排名。
1.面試
(1)面試科目與內(nèi)容: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zhì)和能力。滿分為100分。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名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方可參加面試。
2.筆試
(1)筆試人員及公告。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參加筆試人員(名次并列一并進入)。筆試人員名單將在醴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上公布。
(2)資格復審。面試結束后,市委組織部將對筆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等。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筆試資格,按面試成績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筆試。
(3)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主要測試文字綜合能力、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滿分為100分。
3.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按照面試成績與筆試成績各占50%折合計算,折合總分為100分。
六、考察與試用
1、差額考察。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職位一、職位二前5名為考察對象,職位三前3名為考察對象(其中職位一、二差額考察對象1名,職位三差額考察對象1名)。市委組織部將派出3名以上成員組成的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zhì)與選調(diào)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zhì)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能力、文字綜合水平等。考察組將查閱干部人事檔案,核實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等情況。考察結束后,各考察組形成豐富詳實的考察材料向部務會匯報。
2、試用。市委組織部部務會議根據(jù)考試和考察情況,集體研究確定跟班試用人選,試用期為三個月。
六、公示、辦理相關手續(xù)
跟班試用期滿后,市委組織部綜合考試、考察和試用的具體情況,集體討論決定擬選調(diào)對象,并統(tǒng)一安排工作崗位,選調(diào)對象必須服從安排,拒不服從崗位安排的,取消選調(diào)資格,根據(jù)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選調(diào)對象及職位分配方案將在醴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diào)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diào)動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選調(diào)資格。
七、組織實施
本次公開選調(diào)由中共醴陵市委組織部具體組織實施。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醴陵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聯(lián)系科室:中共醴陵市委組織部干部綜合科(811室)
聯(lián)系電話:23283170
中共醴陵市委組織部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