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qū))職改辦、省部屬和市直有關部門、單位:
根據(jù)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關于做好2017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浙考發(fā)〔2017〕8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xiàn)將2017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荚嚩ㄓ?月17日至18日進行,具體時間和科目為:
6月17日 上午 9:00-11:30
計量法律法規(guī)及綜合知識 (一級)
計量法律法規(guī)及綜合知識 (二級)
下午 2:00-4:30
測量數(shù)據(jù)處理與計量專業(yè)實務(一級)
計量專業(yè)實務與案例分析(二級)
6月18日 上午 9:00—12:00
計量專業(yè)案例分析(一級)
二、報考事項。報考人員于3月20日至29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進行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在完成網上報名并打印“報名表”后,同時還需另行打印“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和“網上交費通知單”,再于3月28日至30日攜帶經所在單位蓋章的“報名表”和“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以及相應的證件和復印件等資料,到金華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金華市金東區(qū)宋濂路1098號309室 0579-82177965)進行現(xiàn)場報考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務必于4月10日至16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交納考試費用。
已在網上交費的考生,可于6月12日至16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在填報信息時務必認真仔細、反復核對、確認無誤后再打印“報名表”。如發(fā)現(xiàn)填報信息有誤,可再次登陸修改,但必須重新打印“報名表”。在提交審查材料后,報考信息不得再作修改。
上述有關報考條件、獲得證書條件、試題題型和考試要求、收費標準、報名程序及流程圖、工作年限證明、交費通知單、報考資格審查地址和聯(lián)系電話等具體報考事項見浙江人事考試網“考試文件”或“辦事指南”欄目相關公示。
三、報考資格審查。報考資格審查由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組織實施,審查人員對符合報考條件的,須收下“報名表”并蓋章,同時收下工作年限證明原件,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各1份(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加收相關證書復印件1份),再在“網上交費通知單”上蓋章后退回給報考人員。對資格審查不通過的,應當場向報考人員告知不通過理由。
四、考試用書。教材征訂具體事項由省計量測試學會另行通知。
五、成績公布??荚嚦煽冊趪矣嘘P部門確認后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并下載考試成績。
六、有關要求。報考人員在進行網上報名、交費和報考資格審查時,務必認真核對報名和交費信息,提供真實齊全的審查材料。如屬報考人員填錯個人信息、傳錯照片、報錯級別、未交費、審查的材料不真實或不全等原因,造成資格審查、參加考試、信息聯(lián)絡、證書制發(fā)與使用等受影響的,需由報考人員承擔責任。
各縣(市、區(qū))人社和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通力協(xié)作,認真做好各個環(huán)節(jié)的考務工作(具體計劃見附件)。對弄虛作假和考試舞弊者,一經發(fā)現(xiàn),將按人社部《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處理;對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對主觀違紀的,按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guī)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規(guī)定(浙人社發(fā)〔2014〕140號)處理,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順利實施。
金華市人事考試辦公室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