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其中報考中小學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學前教育以及部分職教專業(yè)崗位的(崗位代碼為:06、07、17、18、19、23、24A~24B、25、26、36、38、41A~41F、42),需加試技能測試。筆試結束后進行資格復審??荚嚒①Y格復審由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如東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
(一)筆試
1.筆試方式和內容。筆試采用閉卷考試方式,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基礎知識,占20%;與報考崗位相關的學科專業(yè)知識和教材教法,占80%。筆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荚嚥恢付ù缶V和教材。
2. 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成績和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以及資格復審時間、地點于筆試后2天內在如東人才網(wǎng)、如東教育網(wǎng)(如東教育信息網(wǎng))公告。
(二)資格復審
1.在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崗位招聘人數(shù)的3倍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同一崗位末尾人員筆試成績出現(xiàn)同分,一并進入資格復審),不足3倍的,按實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應攜帶報名相關材料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如有主動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在報考同一崗位的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2.資格復審所需材料:①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大專畢業(yè)生還需提供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②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7屆畢業(yè)生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③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資格復審時本人不能到現(xiàn)場的,可委托他人代為現(xiàn)場資格復審。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報名材料外,還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應聘人員提交的資格復審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有效。提供虛假應聘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三)技能測試
1.報考加試技能測試崗位的資格復審通過人員,進入技能測試。技能測試內容為從事相關專業(yè)教學所必需的專業(yè)技能。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技能測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2. 參加技能測試的人員名單和技能測試時間和地點于資格復審后2天內在如東人才網(wǎng)、如東教育網(wǎng)(如東教育信息網(wǎng))公布。技能測試所需工具(鋼琴、計算機和體育器材除外)由報考人員自行準備。
(四)面試
1.面試人選的確定。
(1)加試技能測試的崗位。在技能測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占40%、技能測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計算結果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根據(jù)報考同一崗位人員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shù)的3倍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末位同分的,同時進入面試),不足3倍的,按實確定。
(2)不加試技能測試的崗位。在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根據(jù)報考同一崗位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shù)的3倍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末位同分的,同時進入面試),不足3倍的,按實確定。
(3)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和面試時間、地點于技能測試結束后在如東人才網(wǎng)、如東教育網(wǎng)公布。
2.面試的形式和內容。面試采取上微型課的形式??忌谥付〞r間、地點,按指定課題集中獨立備課后按抽簽序號在指定教室上微型課。
3.面試總分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