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慶縣機關事務局關于公開招聘公務用車
綜合服務保障中心駕駛員的公告
因我局下設公務用車綜合保障中心的工作需要,決定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面向全縣范圍公開招聘駕駛員5人,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標準,采取自愿報名,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法,擇優(yōu)錄用。
二、招聘崗位
駕駛員崗位5人,在縣公務用車綜合服務保障中心從事駕駛員工作,試用期3個月。招聘人員性質為政府購買服務非在職在編聘用人員。
三、工資待遇
試用期工資為1500+X元,正式錄用后工資為2000+X元,X為出差補助,月工資不含“五險”。試用期滿后,由縣公務用車綜合服務保障中心負責辦理完善相關社會保險手續(xù),單位繳費部分由公務用車管理平臺負責,個人部分由所招聘人員自行承擔。
四、招聘范圍及資格條件
1.鳳慶縣戶籍,初中及以上學歷,身心健康,男性報考為宜(因工作崗位工作強度較高,出差和加班頻率較高),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具有實際從事駕駛工作5年以上駕齡。
2、政治堅定,遵紀守法,堅持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熱愛祖國、服務人民,
作風正派,品行端正,勤奮敬業(yè),無違紀違法行為,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道德品行。
3、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具有駕駛專業(yè)資格證(C1證照及以上),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4、建檔立卡貧困戶貧困人口及退伍軍人適合條件者優(yōu)先。
5、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報名: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人員;(2)曾因犯罪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3)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人員;(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人員;(5)不符合招聘職位有關條件要求的人員;(6)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到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的人員;(7)其他不符合招聘工作要求人員。
五、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12月19日至20日,逾期不予受理。上午報名時間為8:30--11:30,下午為14:30--17:30。
2、報名地點:鳳慶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縣委政府辦公樓一樓)聯(lián)系人:畢鳳媛,電話:4212190。
3、報名所需材料及要求:學歷證、身份證、戶口本、駕駛證復印件各一份(需帶原件審核);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張(需要電子版);報名人員應對提供的材料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報考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任何時候發(fā)現(xiàn)不符合條件者隨時終止其參考資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關系。
六、錄用程序
1、考試:分為道路交通安全理論考試、機動車駕駛技術測試和面試??荚嚪种禐?00分。理論占30分、技術占40分、面占30分,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體檢:根據(jù)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按錄取崗位1:1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招考體檢標準,通過縣人民醫(yī)院對候選駕駛員進行身體檢測,體檢合格者給予錄用,體檢所產生費用自理。
3、政審考察:體檢合格人員后進行政審,政審考察由招聘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政審對象必須提供戶籍所在地計生管理部門出據(jù)有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證明、居住地派出所出據(jù)是否遵紀守法證明。政審不合格者自然淘汰,如需要遞補,按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行體檢后政審考察。
4、公示、聘用及管理:政審考察合格人員在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實行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后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相關規(guī)定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鳳慶縣機關事務管理局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