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和江蘇省教育廳有關招生改革文件精神,為深化高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拓寬優(yōu)秀人才的選拔渠道,積極探索高等教育人才選拔新路徑,促進高職教育的特色化發(fā)展,金肯職業(yè)技術學院2017年在江蘇省內開展高職院校提前招生,以選拔具有突出特長或綜合素質好的優(yōu)秀人才,特制訂本章程。
一、招生對象及范圍
已報名參加江蘇省2017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且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達到4C1合格的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yè)生(含符合普通高考錄取條件的其他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生),報考藝術類專業(yè)的考生,7門學業(yè)水平測試科目等級中D級不得超過3門(技術科目不合格視為D級)。
尚未報名參加2017年普通高考報名或學業(yè)水平必修科目測試不符合報考院校要求的考生,須于1月15日高職院校提前招生報名工作開始前,到戶籍所在地縣(市、區(qū))招辦辦理高考補報名或相關必修科目測試補報名手續(xù)。
二、招生專業(yè)及計劃
(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后公布)
三、報名及填報志愿辦法
1.報名時間:2017年1月15至20日
2.報名網址: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或學院官網報名
3.報名流程:①登錄網址 → ②身份驗證 → ③核對個人信息 → ④填報專業(yè)志愿 → ⑤支付費用→ ⑥確認提交
4.注意事項:
(1)考生只可報考一所院校;
(2)文化免試生,在填報專業(yè)志愿后,可直接確認提交,不必支付任何費用。
四、體檢要求
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要求。參加江蘇省高校招生統一體檢,并達到教育部規(guī)定的相關專業(yè)錄取要求。
五、考核辦法
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與監(jiān)督下,對普通考生采取“文化聯合測試”、對文化基礎測試免試考生采取“綜合素質能力考核”、對藝術類考生采取“文化聯合測試”+“專業(yè)加試”、特長生采取“專業(yè)加試”的方式進行考核。
1.文化基礎知識測試(省教育考試院負責語文、數學、外語科目聯合測試的命題、考試和評卷等組織工作。命題依據高中課程標準,各科成績參照學業(yè)水平必修科目測試,以A、B、C、D四個等級呈現)。
2.綜合素質能力考核、加試
學院對文化基礎測試免試考生進行綜合素質能力考核(面試),對藝術類考生、特長生(藝術類、體育類)進行專業(yè)加試。其他考生無需參加綜合素質能力考核(面試)。
3.考核具體安排如下:
考核項目 | 方式 | 考核內容 | 成績 | 考試時間 | 考生類別 | 考核地點 |
文化基礎知識測試 | 筆試 | 語文、數學、英語 | 按A=100分、 B=85分、C=70分、D=55分換算 | 3月20日 | 文理科類 | 以各市招辦公布為準 |
綜合素質能力考核 | 面試 | 語言表達、創(chuàng)新思維、應變能力、知識面、心理健康等基本素質 | 滿分200分 | 4月16日 | 文化測試免試考生 | 金肯職業(yè)技術學院 |
專業(yè)加試 | 基本素質考核和專項素質考核 | 滿分200分 | 4月16日 | 藝術類、特長生 |
4.考生須知
(1)藝術類、特長生(藝術類、體育類)考生進行專業(yè)加試,考生須自備考試用品;
(2)申請加分的考生須現場出示加蓋學校公章的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3)加試費用60元/生,面試費用60元/生,當天現場交費;
(4)學院將協助提供食、宿,費用自理。
六、照顧項目和政策
1.免考政策
凡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均可申請免除文化基礎知識測試:
(1)文、理科類考生學業(yè)水平測試達4C1合格,且科目成績中有 1A或4B及以上;
(2)藝術類考生學業(yè)水平測試的7門科目成績中有1A或4B及以上;
(3)高中階段獲得校級及以上“優(yōu)秀團員”、“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等榮譽稱號的考生;
(4)獲得由縣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或行業(yè)主管部門組織的各學科、科技、發(fā)明、創(chuàng)新等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的考生;
申請免考的考生在報名時須提交《金肯職業(yè)技術學院高職院校提前招生“文化基礎知識測試”免考申請表》,經審核通過后,免除文化基礎知識測試考試,但須參加綜合素質能力考核。符合第1至2條要求的考生無需遞交證明材料,以我院與省教育考試院核對為準;符合第3至4條的考生須將對應條件所要求的材料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在3月10日前通過郵政EMS寄達我院招生辦公室221室,由學校審核后公示審核結果,綜合素質測試報到時須帶原件復核。通過我院審核的免文化聯測考生名單,經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批準后,在我院招生網公示10天。
2.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須于4月16日前,將申請加分的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提交至學院招生辦公室,經學院高職院校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審定確認后,錄取時將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執(zhí)行加分:
(1)自謀職業(yè)的退役士兵,錄取時可加5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qū)(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錄取時可加10分;
(3)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時可加3分;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籍考生,錄取時可加10分;
(如符合以上第1至第4項加分政策,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的一項。)
(5)學業(yè)水平必測科目成績在4C以上的考生,每一個A加10分,一個B加5分;
(6)近三年獲得省級三好學生(或優(yōu)秀學生干部)榮譽稱號的考生加30分;地市級三好學生(或優(yōu)秀學生干部)榮譽稱號的考生加20分;縣(市)級三好學生(或優(yōu)秀學生干部)榮譽稱號的考生加15分;校級三好學生(或優(yōu)秀學生干部)榮譽稱號的考生加10分;
(7)普通高中考生近三年獲得由縣(市)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或行業(yè)主管部門組織的科技、發(fā)明、創(chuàng)新等大賽一等獎(含)以上獎項、二等獎、三等獎的考生分別加20分、15分和10分;
(8)獲得學校組織的學科、科技、發(fā)明、創(chuàng)新等大賽一等獎(含)以上獎項、二等獎、三等獎的考生分別加10分、8分和6分;榮獲學校其他表彰每項加2分;
(9)藝術、體育特長生近三年獲得地市級及以上比賽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別加15分、10分、5分;
如照顧項目和政策有調整,以經省招委會批準的我省2017年招生政策為準。
每位考生累計加分不得超過30分。
3.監(jiān)督審核
考生本人需在報到現場出示獎勵加分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并承諾證明材料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高職院校提前招生錄取資格。
七、錄取辦法
1.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的統一領導下,由學院依照“分數優(yōu)先,擇優(yōu)錄取”的錄取原則,依據考生考核總成績,按專業(yè)從高到低排列,統一組織錄取工作。
2.普通文理類考生考核總成績=文化基礎知識測試成績 +政策性加分。
文化基礎測試免試考生考核總成績=綜合素質能力考核(面試)+政策性加分。
藝術類考生考核總成績=文化基礎知識測試成績 +專業(yè)加試成績+政策性加分。
特長生考核總成績=專業(yè)加試成績+政策性加分。
3.普通文理類、藝術類同分考生按文化基礎知識測試成績的順序依次排序;文化基礎測試免試考生、特長生同分考生以政策性加分總分排序。
4.學院于4月30日前完成預錄取工作,并上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待審核通過后,在學院招生網上提供錄取查詢服務,并寄發(fā)錄取通知書。
5.凡被我院高職院校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其他形式的錄取。
八、特長考生的選拔
為全面推動校園文化建設,我院在2017年高職院校提前招生中擬招收有體育、文藝特長的考生。
1.特長生招生計劃(此招生計劃包含在高職提前招生總計劃內)
類別 | 項目 | 人數 |
體育特長生 | 所有體育類項目 | 20 |
文藝特長生 | 聲樂、舞蹈、樂器 | 20 |
2.報名條件:
(1)符合金肯職業(yè)技術學院2017年高職院校提前招生報名條件;
(2)體育特長生需具有二級運動員及以上等級證書或具備相應的運動水平(縣市級及以上比賽獲獎證書);
(3)文藝特長生需具備八級以上的考級證書或具備相應的水平(縣市級及以上比賽獲獎證書)。
3.特長生免除文化基礎知識測試,但必須參加我院統一組織的專業(yè)加試。具體測試內容和考核辦法將在學院網站公布。
4.報考我院的特長生必須在3月10日前將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或復印件郵寄到我院招生辦公室221室進行審核,經審核通過將免除文化基礎知識考試。
5.特長生的錄取原則為:
(1)符合高職院校提前招生相關錄取規(guī)定;
(2)專業(yè)加試成績通過高分到低分錄取。分數相同的考生,按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依次排序。
九、監(jiān)督機制及違規(guī)處理
1.提前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是深化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所有參加招生測試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學習招生政策、規(guī)定,嚴格遵守招生測試紀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創(chuàng)造一個讓社會、考生放心的選拔環(huán)境,確保學院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陽光操作。
2.學院高職院校提前招生工作由學院紀檢監(jiān)察部門實施全過程監(jiān)督,并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3.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報名申請,如有以虛報、隱瞞、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欺詐手段取得高職院校提前招生報名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名資格。
4.廣大考生和家長可通過學院招生網對我院高職院校提前招生工作進行監(jiān)督。
5.其它違規(guī)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考生及家長可登陸我院招生網-高職提前招生網進行政策、信息查詢和咨詢,也可撥打我院免費咨詢電話 400-8099055。
十一、本招生章程由金肯職業(yè)技術學院高職院校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