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海豐縣公安局2016年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的規(guī)定,經(jīng)筆試,請符合招聘條件的考生于2017年1月9日、10日(具體的人員安排見附表)到海豐縣廣播電視大學接受資格審核,逾期不再安排資格審核。資格審核時考生需提交高中或中專以上畢業(yè)證書原、復印件,身份證原、復印件,準考證,報名表,考生承諾書。
海豐縣公安局
2017年1月6日
附表:海豐縣公安局2016年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資格審核人員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