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13〕3號)、《湖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試行)》(湘人社發(fā)〔2016〕14號)文件精神,武陵區(qū)擬在全市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中公開遴選(選調)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計劃
(一)公務員遴選共16個職位計劃20名(詳見附表1);
(二)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共10個職位計劃12名(詳見附表2)。
二、資格條件
(一)公務員遴選對象為全市范圍內實行公務員制度(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登記為公務員(參管人員)的人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選調對象為全市范圍內正式在編在崗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二)遴選(選調)對象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下(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學歷的可放寬至33周歲以下(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三)遴選(選調)對象學歷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專業(yè)要求見附表。報考人員的專業(yè)應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書填寫,所學專業(yè)已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考職位專業(yè)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yè)未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的,報區(qū)公開招考領導小組審核后實施。
(四)公務員遴選對象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選調對象工作經歷要求見附表。工作經歷時間均截止到報名結束時,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五)所有遴選或選調對象近2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合格以上等次,未進行公務員年度考核的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為合格等次。
(六)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七)身體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
(一)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二)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四)尚在試用期的。
(五)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
報考人員須持以下資料報名: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單位介紹信,縣級組織人事部門或市直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身份資料和同意報考證明,近兩年年度考核結果復印件,2年以上的從事公務員工作經歷的相關依據(報考事業(yè)單位選調崗位的提供相應工作經歷依據),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張。
報名時間:2016年12月26日—29日
報名地點:武陵區(qū)人社局509辦公室(龍港路與沙港路交匯處)。
聯(lián)系人:張維宇
聯(lián)系電話:0736—7190047。
四、遴選程序
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體檢、考察、公示、辦理相關人事手續(xù)。
筆試報名人數(shù)與遴選(選調)計劃比例達到5︰1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由用人單位寫出書面申請報告,區(qū)公招辦審核后報區(qū)公開招考領導小組,經批準后實施。面試按遴選(選調)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若報考人員放棄面試,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不得超過二次。
領取準考證時間:2017年1月6日,地點為報名地點。
筆試日期:2017年1月7日,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面試日期:2017年1月12日—13日,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考察時間及集中地點另行通知。
武陵區(qū)公開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12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