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海事工作需要,經請示縣委、縣政府同意,雙牌縣地方海事局擬向雙牌縣機關事業(yè)中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身份的人員中單位公開選調3名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依據和原則
堅持“公平、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yōu)遴選。
二、選調職位和條件
見《雙牌縣地方海事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下),共3個職位。
三、選調程序
本次選調工作按資格審查與報名、筆試、考察、試用、調動等步驟進行,及時公示,全程接受監(jiān)督。
1、資格審查與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12月21日
(2)報名地點:雙牌縣人社局五樓會議室
聯系電話:0746-7723763
(3)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單位證明(并由單位一把手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由縣交通運輸局、縣人社局、縣編辦等部門聯合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填寫《報名登記表》,交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4)選調職位與報考人員的比例原則上要達到1:2,如未達到1:2比例的,經請示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同意開考的,考生成績應達到60分及格分數線以上才能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
(5)準考證發(fā)放:報考人員持身份證到縣交通運輸局政工股領取。
2、筆試
(1)筆試:公文寫作,總分100分,時間120分鐘;
(2)筆試時間:2016年12月24日;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3、考察
根據考試成績,由高到低,按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環(huán)節(jié)由縣交通運輸局、縣人社局、縣編辦、縣財政局等單位組成聯合考察組進行考察。考察后,寫出考察意見,經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選調人選。考察如有不合格的是否需要遞補,由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4、公示、試用和調動
(1)嚴格遵守公示和試用期制度。擬選調人選確定后,在雙牌政府網、雙牌人社網等媒體公示,接受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2)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按照相關規(guī)定辦理正式入編調動手續(xù)。試用期內,如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違反紀律,退回原單位。
未盡事宜,由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雙牌縣交通運輸局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