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確認需考生本人攜帶有關材料前往相應考區(qū)指定的地點進行,需攜帶的材料有:
1.戶籍在福建省內的考生。
(1)考生身份證及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考生相關學歷、畢業(yè)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報考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同時要提供技術資格證明等原件、復印件。
2.人事關系在福建省內的外地戶籍考生。
(1)考生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由工作單位人事管理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原件或人事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原件。
(3)考生相關學歷、畢業(yè)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報考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同時要提供技術資格證明等原件、復印件。
3.在普通高校就讀的大學三年級以上(含三年級)的學生及全日制研究生。
(1)考生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由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或教學管理部門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原件。
(3)報考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同時要提供技術資格證明等原件、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