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研究,準予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報考我院公開招聘崗位,報名時需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能夠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證明。
特此公告。
昌吉學院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