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海豐公安工作,經(jīng)海豐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2016年海豐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00名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根據(jù)《廣東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現(xiàn)就招聘輔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嚴格按照《廣東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公開考試,擇優(yōu)聘用輔警。
1.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
2.實行公開招聘、規(guī)范程序、接受監(jiān)督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對象
詳見《2016年海豐縣公安局輔警招聘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有事業(yè)心和責任感,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勤懇務實,踏實工作。
3.身體健康,能勝任所雇崗位工作。
4.高中或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擬雇崗位所需的工作技能。
5.年齡要求為1986年1月1日至1996年1月1日期間出生人員;女性要求身高158厘米以上,男性要求身高165厘米以上。
6.除以上條件外,根據(jù)崗位性質需要設置具體的報考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員;
2.有吸毒史的人員;
3.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在各種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人員;
5.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現(xiàn)役軍人、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正在服刑或在境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等情形人員;
6.從汕尾市公安機關辭去輔警職位的;
7.其他不適合從事輔警工作情況的人員。
四、報名辦法
1.報名
報名采取網(wǎng)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wǎng)站《汕尾人才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shanweirc.com)。
報名時間:2016年12月7日8:30至2016年12月13日16:30。
報名要求:
(1)考生須誠信報考、誠信考試。報考者應在本公告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報名,本次公開招聘不在筆試前對報考者進行報考資格審核。報考者必須按照本人的學歷、年齡、身高等條件,認真慎重地核對招聘崗位條件等要求,填報好符合本人條件的招聘崗位,如不慎填報錯崗位或弄虛作假,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考生一旦入圍,進行資格審核時,將取消其體能測試資格、面試或錄取資格,情節(jié)嚴重者,按考試違紀違規(guī)有關規(guī)定處理。
(2)報考者根據(jù)自身條件進行報考,不得隨意更改。
(3)報考者一經(jīng)通過資格審核合格的,若放棄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等資格或被錄取后未按要求聘用到崗工作的,3年內不得報考海豐縣公安局招聘輔警的考試。
(4)報考者按要求網(wǎng)上上傳本人的相片(照片為:160×224像素并小于100KB的jpg格式圖片,上傳照片必須是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不得上傳藝術照或生活照)。
(5)打印準考證。報考者應于2016年12月21日至12月24日9:00登錄汕尾人才網(wǎng)站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2.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體能測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形式,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設定筆試成績100分,不劃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1位計算。
筆試時間、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2)資格審核
根據(jù)招聘崗位的名額依筆試成績高低為序,按該招聘崗位名額以1:1.5的比例確定資格審核對象,若筆試成績名次并列的,并列名次的考生一同參與資格審核,若資格審核合格,一并參與體能測試。
資格審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審核時,報考者按所報考崗位的條件要求,現(xiàn)場提交本人的考生承諾書(附件2)、身份證、畢業(yè)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招聘崗位如有條件要求,還須按相應崗位的要求提交相應的證件及復印件)。
(3)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對象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底的順序,按所報職位招錄人數(shù)1:1.5從筆試合格考生中確定,筆試合格考生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數(shù)確定體能測試對象。資格審核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體能測試,招聘機關可依次遞補體能測試對象。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取消體能測試資格。體能測評由招錄機關組織實施,具體測評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體能測試設定為“合格”與“不合格”等次,測試成績不折算分數(shù)。
體能測試項目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
體能測試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標準合格標準制定,合格標準為:
男子組30歲(含)以下合格標準為:1000米跑少于或等于4’25”。
女子組30歲(含)以下合格標準為:800米跑少于或等于4’20”。
體能測試項目不合格,將不予列為面試對象;體能測試合格者,按招聘崗位1:1.3的比例從體能測試合格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對象,體能測試合格考生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數(shù)確定面試對象。
(4)面試。
面試對象須按招聘機關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進行面試。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通過體能測試、具備參加面試資格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面試、體檢、考察、聘用資格的承諾,同時也須作出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按要求履行滿最低服務年限職責的承諾,違背承諾的記錄在案,3年內不得參加海豐縣招聘輔警考試。根據(jù)招聘崗位的名額依筆試成績高低為序,按該招聘崗位名額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筆試成績名次相同者,以現(xiàn)有雇用人員優(yōu)先;若同為現(xiàn)有雇用人員者,以退伍軍人優(yōu)先;若同為退伍軍人,具有大巴駕駛資格者優(yōu)先;若同為具有大巴駕駛資格者,以學歷高者優(yōu)先。
面試工作嚴格參照《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面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規(guī)定。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面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3位。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3.體檢、考察、公示和遞補
(1)體檢。體檢工作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和《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體檢須接受毒品試劑尿檢。具體體檢時間及事項另行通知。
體檢費用按照相關醫(yī)院的標準由考生自行承擔。
(2)經(jīng)體檢合格的考生,由海豐縣公安局組成考察組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yǎng)、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3)經(jīng)考察合格擬聘用的人員名單將在汕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汕尾人才網(wǎng)公示7天。
(4)如體檢中出現(xiàn)不合格或出現(xiàn)體檢對象放棄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錄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公示中發(fā)現(xiàn)有影響雇用問題的,可依次遞補。
4.聘用
(1)擬聘用人員經(jīng)公示沒有異議的,海豐縣公安局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聘用期3年。獲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含在聘用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聘用;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2)輔警人員工資由海豐縣財政保障,按每人每月3100元(含城鎮(zhèn)職工養(yǎng)老保險、工傷、醫(yī)療等社會保險費等)標準執(zhí)行。
(3)每年海豐縣公安局政工室對輔警人員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由海豐縣公安局研究決定是否續(xù)聘(女性年滿50周歲、男性年滿60周歲不再續(xù)聘)。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按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被雇用人員達到退休年齡的,其退休待遇按現(xiàn)行城鎮(zhèn)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輔警人員合同期內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海豐縣公安局有權解除合同。
5.本公告由海豐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6622234
網(wǎng)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汕尾市人事考試辦公室:0660-3393252。
海豐縣公安局
海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1月30日
附件:
易賢下載網(wǎng):汕尾市海豐縣公安局2016年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