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長沙市民政局選調工作人員簡章
來源:長沙高級人才網(wǎng) 閱讀:1196 次 日期:2016-11-30 16: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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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優(yōu)化干部隊伍結構,加強干部隊伍建設,長沙市民政局決定面向全省公開選調8名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及方法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擇優(yōu)選調。

二、選調職位及人數(shù)

文字綜合崗位4名,社會事務管理崗位2名,財務管理崗位2名(具體職位詳見職位表)。

三、選調范圍

全省各級實施公務員法的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登記的人員。

四、選調對象的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放寬到32周歲(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jīng)歷(含試用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截止到2016年11月30日);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具有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所需專業(yè)類別以《2016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為依據(jù)。國(境)外學歷(學位)應經(jīng)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

5、身體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在現(xiàn)單位工作未滿一年的;新提撥的在現(xiàn)職崗位任職未滿一年的;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五、選調程序

(一)發(fā)布簡章

通過長沙高級人才網(wǎng)、長沙考試網(wǎng)、長沙人才網(wǎng)、長沙民政信息網(wǎng)等網(wǎng)站發(fā)布選調簡章。

(二)報名

1、本次考試采取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2、網(wǎng)上報名及資格初審:網(wǎng)絡報名時間為12月5日9:00—12月9日17:00。報考人員請登錄長沙高級人才網(wǎng)(www.gjrcw.com)的“長沙市民政局2016年公開選調報名系統(tǒng)”報名,如實填寫相關個人信息,并按要求上傳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紅底或藍底)電子相片。

準考證打印:長沙市民政局負責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長沙高級人才網(wǎ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初審合格的人員進入筆試。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登錄長沙高級人才網(wǎng)自行打印準考證,并下載填寫《2016年長沙市民政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打印準考證時間為12月14日9:00—12月16日17:00。

3、報名時,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考簡章和職位表,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任。對招考職位的專業(yè)、學歷、學位、基層工作經(jīng)歷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報考人員直接與長沙市民政局人事處聯(lián)系。在公開選調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考試及錄取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

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5,若資格審查合格人數(shù)低于各職位最低開考比例,相應核減或取消選調計劃。

(三)筆試

1、筆試時間暫定12月17日(星期六),具體筆試時間、地點見筆試準考證。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缺少其中任何一種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2、筆試采用百分制,注重對應試者政策理論水平、公共基礎知識、相關業(yè)務能力等進行測試。

3、考生筆試成績將通過長沙高級人才網(wǎng)公布,考生可通過報名系統(tǒng)進行查詢。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指定考試范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四)資格復審

(1)依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選。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在長沙高級人才網(wǎng)及長沙民政信息網(wǎng)站公布。

(2)資格復審時須提供的材料:本人的《2016年長沙市民政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登記表》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公章)、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單位工作經(jīng)歷證明原件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所有復印件需單位簽署“復印件與原件一致”的意見并加蓋公章。

(3)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在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同一職位遞補不超過2次。

(五)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即為面試對象。面試成績?yōu)榘俜种?,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與考察

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綜合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按1:1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如有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同一職位體檢和考察遞補分別不超過2次。

(七)公示

根據(jù)考察情況,長沙市民政局黨委召開專題會議,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并在長沙高級人才網(wǎng)及長沙民政信息網(wǎng)公示擬選調對象,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詢及社會各界監(jiān)督。

(八)調動

擬選調人員公示期滿后,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本次選調的職務層次均為科員,調入人員在原單位具有的高于科員職務層次的領導職務或非領導職務不予保留。

六、組織實施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由長沙市民政局具體組織實施,由長沙市公務員局進行指導和監(jiān)督。

聯(lián)系電話:長沙市民政局人事處0731-88665450

監(jiān)督電話:長沙市民政局紀檢監(jiān)察室0731-88665451

報名技術電話: 0731-82253513

附件列表:

1. 2016年長沙市民政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doc

2. 2016年長沙市民政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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