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承接全面直管的能力和水平,加強縣委辦公室工作力量,經縣委研究同意,決定面向全縣行政、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一批工作人員,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 基本原則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公務員法》和《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堅持廣攬人才、人崗相適,按照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面向全縣公開選調一批優(yōu)秀干部,不斷優(yōu)化干部來源、經歷和知識結構,努力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
二、選調數量和范圍
中共鹿邑縣委辦公室(含接待辦、機要局)擬選調公務員6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5名;
選調公務員的范圍和對象為全縣行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已登記備案的擔任科員職務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范圍和對象為全縣事業(yè)單位在編的九級職員(不含教師、醫(yī)生)。
三、報考的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符合《公務員法》、《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工作能力強;
2、勤奮敬業(yè),品行端正;
3、年齡45周歲以下(計算年齡截止時間至2016年10月31日);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埔陨蠈W歷;
5、中共正式黨員;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受到過刑事處罰的,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未滿基層服務年限的,選調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不得報考。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選調實行現場報名,報名地點為:鹿邑縣委組織部會議室,報名時間自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0日。
1、報名人員應填寫統(tǒng)一印制的《報名登記表》,并粘貼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藍底、白底、紅底均可),另交同底版電子照片。
2、按照報名條件,各單位對本單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簽署意見,然后統(tǒng)一將初審合格人員的《報名登記表》(報名表見附件,雙面A4打印)、照片、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報縣委組織部會議室。經會同有關單位進行資格復審后,對審查合格者,發(fā)放準考證。
3、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選調的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提供虛假材料,一經發(fā)現即取消進入下一階段的資格,同時根據情形,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并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黨政紀處分。
五、考試
考試以筆試為主。筆試按照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評分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理論水平,調查研究、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和公文寫作與處理能力。滿分100分。
報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的一致??荚嚂r間及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組織人事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主要考察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現實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七、公示、試用與辦理調動手續(xù)
根據考試和考察情況,按照擬選調人數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公示期滿后,擬選調人員進入用人單位試用3個月。試用期間不辦理調動手續(xù)。
試用期滿后,根據用人單位的鑒定意見,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