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深圳市2016年下半年招考緊缺專業(yè)公務員對違紀違規(guī)行為,有哪幾種處理方式?
答:在本次招考中,考生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不予(取消)錄用等相應處理,相關行為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將視情況向考生所在單位(學校)進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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