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網(wǎng)上報名要求:
1. 符合我省《魯招考〔2016〕113號》文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具有我省戶籍或具有我省高中段學校學籍并有完整學習經(jīng)歷的合格畢業(yè)資格的進城務工及其他非戶籍就業(yè)人員隨遷子女。
2.所填信息準確無誤,尤其是身份證號。
3.報名前要提前準備好密碼并牢記。
4、所填寫手機號碼要保證一年內(nèi)不更換、不丟失以便于后期密碼找回以及志愿填報!!
二、平邑考生現(xiàn)場確認時間及地點安排表
時間 確認點 生源學校
11月18日 平邑縣第二中學 平邑縣第二中學
11月21日上午 平邑縣賽博高中 平邑縣賽博高中
11月21日下午 平邑縣職業(yè)中專 平邑縣職業(yè)中專
11月22日—26日 平邑縣第一中學 平邑縣第一中學
11月28日—29日 平邑縣曾子學校 平邑縣曾子學校
11月30日—12月1日 平邑縣實驗中學 平邑縣實驗中學、平邑縣蓮花山學校
12月2日—3日 平邑縣招生辦 社會考生及少年班考生
三、現(xiàn)場確認時所需要證件
1、應屆生須持二代身份證、戶口簿(頁)、學業(yè)水平準考證;外地就讀返回報考的應屆考生除上述三證外還需提供就讀地縣級以上學籍主管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
2、往屆生須持二代身份證、戶口簿(頁)、畢業(yè)證;按社會考生報考的還需提供單位或?qū)W校介紹信。
另外,因改名造成戶籍和學籍姓名不一致的要同時出具帶照片的戶籍證明。
平邑縣招辦聯(lián)系電話:0539-4211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