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6年利津縣公開招聘合同制幼兒教師簡章》規(guī)定,現(xiàn)將面試資格審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11月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二)地點:利津縣教育局101房間(利津縣大橋路58號)
二、資格審查應提供的材料
(一)《2016年利津縣公開招聘合同制幼兒教師報名登記表》(必須彩色打印)。“個人簡歷”(從高中填起)和“家庭成員情況”(稱謂、姓名、年齡、政治面貌、工作單位及職務等)要填寫完整。
(二)本人簽名的《應聘公開合同制幼兒教師誠信承諾書》。
(三)筆試準考證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背面用鉛筆或圓珠筆注明姓名、應聘單位、應聘崗位)。
(四)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五)與報名信息一致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下載),《學位證書查詢結果》需從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wǎng)(學位網(wǎng))上打印1份;取得國外學歷的,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六)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1、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的人員)應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介紹信原件(附件)。已解除勞動合同和就業(yè)協(xié)議的,提供解除勞動合同和就業(yè)協(xié)議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人員應聘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原件。
2、招聘崗位對戶籍有要求的,應提供戶口簿(或帶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招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教師資格證中任教學科必須為幼兒園。
4、擇業(yè)期內及2016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應提交就業(yè)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5、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其他事項
(一)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現(xiàn)場資格審查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應聘條件的最終依據(jù)。凡在后續(xù)工作中發(fā)現(xiàn)通過現(xiàn)場資格審查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jīng)查實,立即取消面試、聘用資格。
(二)本人應按時參加現(xiàn)場資格審查,無故不參加資格審查的或未按規(guī)定要求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jīng)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三)資格審查現(xiàn)場不提供復印服務,考生應提前準備好相關復印材料。筆試準考證、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遺失的考生可于2016年11月1日17:00至4日下午17:00,登陸利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http://ljrsj.gov.cn/)下載打印。
聯(lián)系電話: 5629919
利津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