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綜合考核
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綜合考核??己藘?nèi)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養(yǎng)、能力素質(zhì)、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是否符合招聘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對考核中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由招聘單位取消其聘用資格。因考核不合格、自動放棄或因報考者個人原因?qū)е抡衅竼挝粺o法對其進行考核出現(xiàn)的空額,經(jīng)招聘單位申請,報主管部門批準后,可按照招聘崗位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體檢合格后,對其進行綜合考核。
二、公示
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學校將對擬聘人員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擬聘人員公示結(jié)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市人社局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