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區(qū)事業(yè)單位2016年下半年招聘工作人員聘用方式
對公示結果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報送南通市崇川區(qū)組織人社部門審批,并根據核發(fā)的聘用人員通知書,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xù)。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在公示結束后一個月內辦結聘用手續(xù)。在規(guī)定時間未辦結聘用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擬聘用的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關規(guī)定自行協商處理。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面試合格者中,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在前):
(一)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的;
(四)其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