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jīng)研究,縉云縣民政局決定在麗水市范圍內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及名額
面向全市選調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3名。
二、選調條件
1.政治素質過硬,作風踏實,事業(yè)心和責任心強,公道正派,廉潔自律,吃苦耐勞,甘于奉獻,具有較強的語言文字、組織協(xié)調和口頭表達能力。
2.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5.鄉(xiāng)鎮(zhèn)和特殊崗位的工作人員,要符合滿最低服務年限及調動的相關規(guī)定,工作年限計算時間截至2016年10月30日。
三、選調程序和方法
1.報名。報名時需持《縉云縣民政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可在縉云縣政府門戶網(wǎng)站http://www.jinyun.gov.cn/下載,報名需所在單位同意)、本人身份證和學歷證明及相關材料復印件、一寸免冠近照3張。
報名時間:截止到2016年11月4日17:00(非工作日期間原則上不受理)。
報名地點:縉云縣民政局辦公室
(五云街道溪濱北路36號二樓)。
聯(lián)系人:俞敏,聯(lián)系電話:3131120
手機號碼:13587158552,678552。
2.資格審查。根據(jù)報名表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確定參考人員。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選調工作過程,如報考者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一經(jīng)查實,取消資格。
3.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
⑴筆試。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人數(shù)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
⑵面試。面試結束后,(根據(jù)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考生綜合成績),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人數(shù)1:2比例確定考察人選。綜合成績不帶入后面各環(huán)節(jié)。
4.考察??h民政局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德才表現(xiàn)、工作實績和崗位適應能力等方面的情況。
5.確定選調人選??h民政局黨組會議聽取考察工作情況匯報,對綜合考察、崗位需要等情況進行綜合分析,擇優(yōu)比選,集體研究決定擬選調人選。
6.公示。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7.錄用。公示期滿,沒有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選調手續(xù)。
縉云縣民政局
2016年10月28日
易賢下載網(wǎng):2016年麗水市縉云縣民政局選調人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