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
(一)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
(二) 報名時間:2016年11月10日—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三)報名地點:攀枝花市東區(qū)教育局五樓會議室(長壽路19號)。
(四)報名手續(xù)和要求:
1、填寫準確、完整的《攀枝花市東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攀枝花市東區(qū)教育局2016年下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報考信息表》(附件二)一份(請自行電腦填寫打印并按要求粘貼2寸近期免冠證件照片)。報考者認真閱讀“公告”、“崗位情況表”,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jù)自身情況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考者在填寫“是否同意調整到其他相同或相近崗位”一欄時,只能填“同意”或“不同意”。
2、報考者本人的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高校畢業(yè)證書、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2017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學生證和學校簽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
4、服務期未滿的國家和省項目志愿者報考的,需提供相應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團委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政府教育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5、在職人員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材料。
6、崗位條件要求的其它證件材料原件、復印件和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
7、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證件彩照1張(與報名信息表上粘貼照片同底,照片背面注明報考崗位和姓名)。
報考者應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報考、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