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數量,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人數如果達不到設定的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
2、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體檢。
3、面試人員名單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網站上公布。
4、中山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成立面試評委小組,統(tǒng)一時間進行考評,在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tǒng)分,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5、面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注意事項:因報考者個人電話通訊故障聯系不到或未按指定時間參加考試者,取消考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