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教師資格認定,應由申請人本人依法提出申請認定。申請人對認定機構審核認定過程及結果可在申請人個人網上申報信息中查看,請及時留意個人網上申報狀態(tài)及留言信息,認定機構不再另行通知。
(二)經認定符合法定的認定條件者,頒發(fā)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請于2016年12月26日至28日(正常上班時間),憑身份證到馬尾區(qū)教育局人事科領取教師資格證書,不再另行通知。
(三)申請人可以申請認定多種教師資格,但每個年度只能申請認定一種教師資格。
(四)目前我市、區(qū)未收到有關收費標準的文件,今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暫不收費。
(五)馬尾區(qū)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咨詢電話:0591-63190303(正常上班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