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名時,應聘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以及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應聘者為退役士兵的, 除攜帶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退伍證、立功受獎證書等基礎加分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2)應聘者根據(jù)崗位代碼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時必須如實填寫《2016年南通市崇川區(qū)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合同制管理人員報名表》(附件2)。經(jīng)報名現(xiàn)場資格審核合格后,辦理報名手續(xù)。不接受代報名。
(3)符合崗位條件的報名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數(shù)達到2∶1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崗位招聘數(shù),直至取消。報名結束后,報考被取消崗位的應聘者,符合其它招聘崗位條件的,可改報其它崗位。改報名時間、方式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