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條件
1.具有法律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公務員身份滿兩年,性別不限;
2.近兩年考核稱職以上(2014—2015年,含2014年新錄用人員考核不定檔);
3.思想政治素質好,身體健康,具有較強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和較好的文字表達能力;
4.司法考試通過的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選調;
5.被選調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條件優(yōu)秀的可適當放寬年齡。
6.符合選調崗位要求的工作人員,須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后報名,街道(鄉(xiāng)鎮(zhèn))符合選調條件的工作人員還需滿足服務年限及組織人事部門有關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