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
根據(jù)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并正式在網(wǎng)上公布。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入圍人員應當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并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需提交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工作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任職時間證明(本人任職文件復印件)、歷年年度考核等次證明復印件等相關材料,同時,應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其參加選調的公函,如不能提供則視作放棄,由排名其后的人員遞補。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