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擬在廣東省內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身份人員中選調科員4名,具體職位及選調對象條件如下:
一、職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較好的思想政治素質、良好的道德修養(yǎng),遵紀守法,清正廉潔,勤勉盡責;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服務意識。
2.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身份,近兩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
3.具備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和溝通協(xié)調能力。
4.年齡35周歲以下(1977年3月31日后出生),非中山市戶籍的要求未婚。
(二)選調崗位的條件和要求
1.財務審計人員(2名):
(1)具有審計、會計、財務等相關專業(yè)全日制本科學歷。
(2)具有2年以上從事財務審計工作經驗。
2.工程投資審計人員(2名)
(1)具有土木、建筑工程、市政預算等相關專業(yè)全日制本科學歷。
(2)具備工程造價審計的專業(yè)技能,熟悉工程結算流程、工程項目審計流程。
(3)具備與政府建設項目審計業(yè)務相適應的專業(yè)知識、職業(yè)能力和工作經驗,有一定的財務類相關專業(yè)知識。
(4)有2年以上工程審計崗位或相關的工作經驗。
二、選調方式及程序
(一)報名。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接受報名,凡符合條件的人員均可自愿報名。報名時按順序提供以下材料(只接收A4紙張紙質材料):
1.報名登記表;
2. 身份證和戶口本復印件;
3.畢業(yè)證和學位證復印件;
4.可以體現(xiàn)個人工作能力和研究水平的材料(獲獎證書以及發(fā)表文章等證明材料)。
報名材料請于2012年4月30日(以收寄郵局時間為準)前寄(送)中山市審計局人事科(信封請寫明“選調公務員”)。
(二)初選。經初審符合要求的報名者,我局將另行通知并組織考核,未符合初審要求的報名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咨詢部門:中山市審計局人事科
聯(lián)系電話:(0760)89983309 (0760) 89983331
地址:中山市石岐區(qū)興中道2號之一投資大廈603室
郵政編碼:528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