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結束后,在試講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試講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同時還需符合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要求。
(二)學校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并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招聘崗位空缺時,不再遞補。
(三)學校將根據考核、體檢和考察結果,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南京林業(yè)大學人事處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xiàn)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四)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由南京林業(yè)大學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yè)的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