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初審時間:2016年10月17日11:00—10月20日17:00
招聘主管機關將指定專人根據(jù)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對具備應聘資格且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須注明缺失內(nèi)容,并退回給應聘人員補充。資格初審工作于應聘人員提交報名信息2小時后進行。網(wǎng)上報名期間,招聘主管機關安排專人值班,回答應聘人員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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