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2016年12月9日、10日,筆試、面試期間,應聘人員攜帶身份證、學生證、畢業(yè)證、高校相關證明等證件前往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應聘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
筆試。筆試時間為2016年12月9日。筆試著重考察考生的基礎知識。
面試。面試時間為2016年12月10日。面試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考察考生思想素質(zhì)、邏輯思維、分析表達能力和職位匹配度等。另根據(jù)報考崗位的專業(yè)要求,對部分專業(yè)技術崗位加試實際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