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數量,再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人數如果達不到設定的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
(2)面試人員名單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南朗鎮(zhèn)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
(3)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體檢。
(4)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tǒng)分,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5)面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