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競爭性選拔領導干部工作力度,建立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干部選拔任用機制,拓寬選人用人視野,不斷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按照省市委的統(tǒng)一安排部署,經縣委研究,決定競爭性選拔2名科級領導干部?,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競爭性選拔的職位、要求及選拔范圍
(一)競爭性選拔的職位和職位要求(2個)
1.共青團陸良縣委員會書記1名(正科)
職位要求: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怒族、阿昌族、獨龍族、基諾族、布朗族、普米族、德昂族、景頗族8個人口較少民族,學歷可放寬至大學??埔陨?;熟悉共青團工作相關理論和業(yè)務知識,善于溝通、交流,具有較強的領導管理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2.陸良縣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副局長1名(副科)
職位要求: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怒族、阿昌族、獨龍族、基諾族、布朗族、普米族、德昂族、景頗族8個人口較少民族,學歷可放寬至大學??埔陨?;熟悉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政策理論水平、開拓創(chuàng)新精神和組織協調能力。
(二)選拔范圍
面向全縣黨政群機關、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和陸良縣范圍內全省統(tǒng)一選聘大學生村官,符合選拔職位基本條件、資格和職位要求的人員中競爭性選拔。
二、報名基本條件和資格
本次競爭性選拔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符合報考職位的職位要求,并同時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報考共青團陸良縣委員會書記職位的,年齡要求在27歲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陸良縣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副局長職位的,年齡要求在28歲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報考正科級職位的,須現任副科級職務滿1年(2011年2月28日以前任職);或擔任科員職務滿4年(2008年2月29日以前任職);或擔任副科級職務不滿1年,但擔任副科、科員職務累計滿4年。
報考副科級職位的,須擔任科員職務滿1年(2011年2月28日以前任職);全省統(tǒng)一選聘且在崗在職滿2年(2010年2月28日以前選聘)的大學生村官(含已進入鄉(xiāng)鎮(zhèn)黨委班子及考錄到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大學生村官)。
在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報名人員,也應具備與之相當的資格。
3.報考人員與所報考職位單位領導干部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的必須回避。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受理報名:
1.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2.處于黨紀、政紀處分所規(guī)定的不能提拔使用限制期內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稱職(不合格)情況的;
5.有其他不適宜擔任科級領導職務情況的。
三、競爭性選拔的工作程序
競爭性選拔工作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初審、民主推薦、資格復審、筆試、面試、組織考察、研究決定、任前公示、辦理任職手續(xù)等十個程序進行。同時設立監(jiān)督電話,實行全程監(jiān)督。
(一)發(fā)布公告
3月15日分別通過陸良電視臺、陸良黨建網等媒體發(fā)布公告。公布競爭性選拔的職位、報名條件、程序和方法等。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報名時間從 2012年3月15日開始至3月25日截止。
2.報名地點:中共陸良縣委組織部人才科
報名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時須填寫《2012年曲靖市競爭性選拔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曲靖黨建網或陸良黨建網下載)一式二份,并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任職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張;
(4)所在單位在職在編證明,報考共青團陸良縣委員會書記職位的需提供中共正式黨員證明材料。
在個人報名的基礎上,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對其進行資格初審。報名者須如實申報和填寫本人有關情況,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三)民主推薦
參加競爭性選拔報名的人員,所在單位于3月25日前召開推薦會議,對初審通過的人選進行民主推薦。參加會議人員范圍參照民主推薦科級領導干部的推薦人員范圍確定。民主推薦中大多數人不贊成的,不能推薦為報考人選。
(四)資格復審
報名結束后,縣委組織部于3月30日前對筆試初步人選填寫的《報名登記表》和各種證明材料進行嚴格審查把關,合格者發(fā)放筆試準考證(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按照省委統(tǒng)一要求,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職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8:1,不足8人的職位,該職位此次不再進行競爭性選拔。
(五)筆試
筆試統(tǒng)一定于4月上旬舉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筆試以《黨政領導干部競爭性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為依據,主要測試應試者勝任選拔職位應具備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方法和專業(yè)知識的掌握程度,特別是運用有關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領導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照面試人選與選拔職位5: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并在媒體進行公布。
(六)面試
面試定于4月下旬舉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在領導能力素質和個性特征等方面對選拔職位的適應程度,突出檢測應試者解決崗位工作中實際問題的履職能力。
面試小組由領導干部、專家、組織人事干部等人員組成。同時,邀請部分干部群眾代表旁聽。
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各占50%加權計算考試綜合成績,并通知本人。
根據應試者的考試綜合成績,按考察人選與選拔職位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每個職位的考察人選??疾烨皩疾烊诉x進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有體檢不合格的按照綜合成績依次遞補),并在新聞媒體公告。
(七)組織考察
由縣競爭性選拔科級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派出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結果進行量化評分,并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和考察分別占40%和60%的權重比例,提出該職位人選的排名順序。
(八)研究決定
根據考試、考察情況和具體職位要求,由縣委組織部研究提出各職位的擬任人選建議,報縣委常委會研究任用。在考察中如未發(fā)現影響任用的,原則上使用綜合成績第一名,如有影響任用的取下一名。
根據《競爭性選拔暫行規(guī)定》,經集體討論認為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選拔可以空缺。
(九)任前公示
對任用人選在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間,對向組織反映被公示對象問題或署名檢舉揭發(fā)的,認真組織調查核實;對反映不具體、不署真實姓名或匿名反映舉報的不予受理。如某職位人選未能通過公示,則依次遞補人選。
(十)辦理任職手續(xù)
公示后,對未發(fā)現影響任用問題的人選,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任職手續(xù),并通過媒體公布選拔結果。競爭性選拔的干部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間按規(guī)定享受相應待遇。試用期滿后,經考核能勝任的,辦理正式任職手續(xù);不能勝任的,按照原職級另行安排工作。
本公告由陸良縣競爭性選拔科級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監(jiān)督電話:0874-12380
聯系電話:0874-6213689(傳真:0874-6222329)
陸良縣競爭性選拔科級領導干部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