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學生,于9月28日后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推免服務系統(tǒng)進行網上填報志愿(我校接收推免生網報時間為9月28日—9月29日,過期不再接收報名)。研究生院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向申請復試的推免生發(fā)放復試通知。
(二)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學生,按時參加我校組織的復試,10月9日資格審查,10月10日上午筆試,下午面試。復試考核通過,經我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定,統(tǒng)一公示后,于10月23日前向推免生發(fā)放待錄取通知。推免生于10月24日前確認待錄取,否則視為放棄(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及審查內容稍后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頁公布)。
(三)正式錄取通知書將于2017年6月由我校寄發(fā)給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