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者應按照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并務必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shù)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不上傳本人照片的,系統(tǒng)將無法提交考生報名信息,招錄單位無法進行審核,后果由考生承擔。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報名時,報考者要仔細閱讀并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并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提供虛假錯誤信息的報考者,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2.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者應在提交報名申請一個工作日后登錄報名網(wǎng)站查詢資格初審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工作由自治區(qū)公安廳負責。
3.網(wǎng)上繳費。報名繳費的時間為9月12日8:30—14日24:00,凡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應及時進入繳費系統(tǒng)繳費,報考費每人100元。逾期未繳費的視為放棄報考。
4.結果確認。報考者繳費后,報名結果即被正式確認。考生應于9月21日后登錄報名網(wǎng)站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準考證或丟失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本次共招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120人,筆試開考比例(招考名額與報考人數(shù)之比)為1:3,如報考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減少招考人數(sh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