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考評成績達到合格線人員,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數(shù)1:1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參加體檢人員須于體檢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體檢標準參照《公務(wù)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合格后,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察,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素質(zhì)、職業(yè)道德品質(zhì)、工作實績及與崗位的匹配度,形成綜合意見。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崗位空缺,可從綜合考評合格人員中按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