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報考條件
1.基本條件。符合報考公務員的基本條件;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報考相應學歷學位教育考試的基本條件;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還須符合人民警察的招錄條件。
2.生源條件。退役士兵須具有安徽省常住戶口;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是安徽省省級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選拔的人員,或中央及外省選拔的安徽籍人員;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不限生源。
3.年齡條件。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9月4日至1998年9月4日期間出生)。
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按人社部發(fā)〔2011〕115號文件精神執(zhí)行。其中30周歲以下指1985年9月4日以后出生。
報考退役士兵職位的,年齡為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1990年9月4日至1998年9月4日期間出生);大專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報考,年齡放寬到27周歲(1988年9月4日以后出生)。
4.學歷條件。報考高中學歷起點專科教育試點班職位的,須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或同等學力;報考專科學歷起點??平逃圏c班職位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萍耙陨蠈W歷;報考專升本教育試點班職位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本科第二學士學位教育試點班職位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本科學歷;報考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教育試點班職位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法學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
5.其他條件。報考人員還應符合職位規(guī)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且仍在處理期內的人員,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以及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