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yōu)化縣教研室教研員隊伍結構,提高教研員隊伍整體素質,根據《中共公安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招考教學研究員的批復》(公編【2016】2號)意見,經縣教育局同意,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調4名學科教研員?,F(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
二、選調崗位及名額
高中政治、初中物理、小學數(shù)學、小學思品教研員各1名。
三、選調范圍
全縣公辦學校在編在崗專業(yè)教師
四、報考條件
1.政治素質高,品德高尚,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熱愛教學教研工作。
2.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 本科及以上學歷(選調高中政治的學歷必須專業(yè)對口); 具備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具有相對應的中小學一級教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有相應學段十年及以上本專業(yè)教學經歷(高學段教師可以報考低學段的崗位,但低學段的教師不能報考高學段崗位)。
4.具有系統(tǒng)的教育教學理論知識,教學能力突出,具有較強的課程改革與課堂教學研究、指導能力和較強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
5.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擔任學科教研(備課)組長3年以上;
②主持過縣級及以上教育科學規(guī)劃課題;
③在省級以上主流刊物上發(fā)表學科專業(yè)論文1篇以上;
④獲得過縣級及以上骨干教師、明星教師、教育科研學術帶頭人、教育科研之星、學科帶頭人等其中之一榮譽稱號的。
⑤獲得過市級及以上教學比武(說課、獻課、研究課、優(yōu)質課)二等獎及以上獎項。
五、選調程序
1.報名及資格審查。報考人員于2016年9月12日前到縣教育局人事科報名(逾期不受理),并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時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縣教育局公開選調教學研究工作人員登記表》(見附件);②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同一張紙上);③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④教師職稱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⑤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文版)(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www.chsi.com.cn,注冊、打印);⑥相關榮譽證書原件和復印件;⑦二寸近期同底免冠登記照片2張;⑧發(fā)表論文原件和復印件;⑨任教經歷證明;⑩其他相關材料。
2.開考要求,每個學科選調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須達到1:3方可開考,達不到1:3的崗位,經縣教育局審批后,發(fā)布補充公告,調整報考條件,補充報名。
3.考試??荚嚪譃楣P試和面試,總分100分。其中,筆試占40%,面試占60%。綜合成績計算時,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二位。
①筆試:考試內容主要包括教育教學基本理論,相應學段、學科的教材教法知識、教學大綱內容、學科試題解答、課題研究知識等。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共100分,每個崗位按成績從高到低取前3名進入面試。
②面試:按照選調崗位分別進行,主要為說課、評課和問題答辯。重點考察其從事教育教學研究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形象氣質等。面試順序實行現(xiàn)場抽簽,評委從外地選聘,總分100分,成績當場公布。具體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4.考核。依據考試成績確定考察對象(若綜合成績相同,取面試成績高者;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重新面試排序)。由教育局組織考核。
5.公示。根據考核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公示5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由縣教育局辦理借調手續(xù),試用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再辦理正式調動手續(xù)。
6.本公告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聯(lián)系電話:縣教育局人事科 0716-5235267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