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一為綜合素質(zhì),科目二為保教知識與能力。
2.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一為綜合素質(zhì),科目二為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3.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一為綜合素質(zhì),科目二為教育知識與能力,科目三為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注:試點期間,初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歷史與社會、科學等15個學科;高級中學分為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14個學科。)
4.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人員參加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
5.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教師資格人員參加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綜合素質(zhì)”和“教育知識與能力”兩科考試?!皩W科知識與教學能力”主要通過面試進行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