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概要介紹
1.考試目的
通過實施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考查申請人是否具備教師職業(yè)道德、基本素養(yǎng)、教育教學能力和教師專業(yè)發(fā)展?jié)撡|。嚴把教師入口關,擇優(yōu)選拔樂教、適教人員取得教師資格。
2.考試類別
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包括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
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參加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
3.考試性質
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是由國家建立考試標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組織的、實行“國標、省考”的標準參照性考試。
4.考試對象
試點省份內所有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須參加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
試點工作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專業(yè)學生,可以持畢業(yè)證書直接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試點工作啟動后入學的師范類專業(yè)學生,申請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應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5.報考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無犯罪記錄。
原則上應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條件,并應符合本省確定并公布的學歷要求。
應屆在校生報考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應提供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
6.考試方法
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部分科目采取計算機化考試,部分科目采取紙筆考試。筆試各科成績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
7.考試標準
教育部制定并頒布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標準、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標準、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標準、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標準??荚嚇藴室?guī)定了教師教育教學能力的基本要求,是確定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的依據(jù)。
8.考試科目
類 別 | 筆試科目 | 面試 | |||
科目一 | 科目二 | 科目三 | |||
幼兒園 | 綜合素質 | 保教知識與能力 | — | 教育教學實踐能力 | |
小 學 | 綜合素質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 — | 教育教學實踐能力 | |
初級中學 | 綜合素質 | 教育知識與能力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教育教學實踐能力 | |
高級中學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教育教學實踐能力 | |||
中職 | 文化課教師 | (試點省自行組織) | |||
專業(yè)課教師 | (試點省自行組織) | (試點省自行組織) | |||
中職實習指導教師 | (試點省自行組織) | (試點省自行組織) |
注1:科目三分為語文、數(shù)學、英語、思想品德(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等13個學科。
注2:幼兒園面試不分科目,小學面試科目分語文、英語、社會、數(shù)學、科學、音樂、體育、美術,中學面試科目與科目三相一致。
9.考試大綱
教育部考試中心根據(jù)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標準,制定各科考試大綱。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大綱規(guī)定了考試內容和要求、試卷結構、題型示例等,是考生學習和考試命題的依據(jù)。
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大綱(2科):
《綜合素質考試大綱》、《保教知識與能力考試大綱》
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大綱(2科):
《綜合素質考試大綱》、《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考試大綱》
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大綱(15科):
《綜合素質考試大綱》、《教育知識與能力考試大綱》
《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等13科;
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大綱(15科):
《綜合素質考試大綱》、《教育知識與能力考試大綱》、
《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等13科;
其中,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的《綜合素質考試大綱》和《教育知識與能力考試大綱》是相同的。
面試考試大綱分為三類:
《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大綱》、《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大綱》、《中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大綱》。
10.命題
教育部考試中心負責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和面試命題,建立試題庫,為各省試點提供試題。
11.命題原則
教師資格考試命題依據(jù)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主要考查申請人從事教師職業(yè)應具備的職業(yè)道德、心理素養(yǎng)和教育教學能力。突出專業(yè)導向、能力導向和實踐導向。
12.題型
采用多種類型試題,強化能力考核。
題型分為選擇題和非選擇題。其中,非選擇題包括簡答題、論述題、解答題、材料分析題、課例點評題、診斷題、辨析題、教學設計題、活動設計題。在機考科目中還采用了多媒體試題的形式。
13.考試日期
教師資格考試每年考試日期由教育部公布,請及時關注本網(wǎng)站的最新公告。
14.考試方式
2012年幼兒園和小學類別的所有筆試科目采用機考,其余科目采用紙筆考試。筆試各科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情景模擬等方法,通過備課、試講、答辯等方式進行。使用教育部考試中心統(tǒng)一研制的面試測評系統(tǒng)。
15.報名方式
考試實行網(wǎng)上報名。考生可在報名期間登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站(www.ntce.cn),按照欄目指引進行網(wǎng)上報名。
省級教育考試機構負責考生網(wǎng)上報名、繳費,審查和確認考生信息。
16.面試考官
面試實行考官主考制度,考官由高校專家、中小學和幼兒園優(yōu)秀教師、教研機構專家等組成,考官須經(jīng)過省級或以上教育考試機構統(tǒng)一培訓后持證上崗。評審組由3名考官組成。
17.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格式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tǒng)一規(guī)定。考生可在正式考試前一周登錄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站(www.ntce.cn)報名系統(tǒng),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18.成績查詢
考試結束后,國家確定并公布筆試各科成績合格線。考生可在公布日期后登錄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站(www.ntce.cn)查詢考試成績。筆試單科成績兩年有效。
19.合格證明
教育部考試中心為筆試、面試均合格考生,提供《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是申請教師資格認定的必要條件。
20.違規(guī)處理
考試違規(guī)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18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