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yōu)化我縣教師隊伍結構,促進教育事業(yè)發(fā)展,經灤平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60名。根據《承德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和《灤平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實施方案》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公開招聘教師160名,其中幼兒園教師崗位50個,小學教師崗位70個,初中教師崗位27個,高中教師崗位10個,特教教師崗位3個。
各招聘單位的招聘崗位、招聘人數(shù)、招聘條件等詳情見附件《灤平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根據《灤平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中的招聘崗位條件確定招聘對象。
(二)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1981年8月17日至1998年8月17日出生)。
2.報考初中、小學教師、幼兒教師的應聘人員須為灤平縣戶籍(要求:2016年6月30日前取得灤平縣戶籍或升學前系灤平縣戶籍,不含原西地鄉(xiāng)和陳柵子鄉(xiāng));報考高中教師、特教教師的應聘人員戶籍不限。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有與應聘職位要求相符的普通話等級證書,具有與應聘崗位學科、層次相適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5.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yè)和技能條件;
6.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按《灤平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要求確定。凡涉及到年齡、工作時間以及學歷(統(tǒng)招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除外)等需要確定時間的,具體時間計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發(fā)布之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xiàn)役軍人;
3.已在灤平縣范圍內機關、事業(yè)單位的正式在編、在冊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具體時間截止至報名結束時;
4.取得灤平縣特崗教師資格人員;
2016年灤平縣招聘教師工作在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領導下,采取考試、體檢、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公開招聘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由灤平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實施。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考生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19日— 8月22日(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灤平縣教體局(四樓會議室)
3.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4.報名收費:按照全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收費標準,每人交納報名考務費100元。
5.準考證發(fā)放:考生報名并經資格審核合格后,即可領取準考證。
資格審核
1.考生開始報名前,須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擬報考崗位條件。現(xiàn)場報名時,考生必須對提交審核的報名信息和證件的真實性負責。
2.資格審核內容包括招聘公告規(guī)定和崗位信息要求的內容以及本崗位應具備的其他條件。資格核查證件包括:應聘人員本人畢業(yè)證(學信網查詢的電子備案表一份)、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報到證、身份證、戶口本以及《灤平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相關有效證件資料等原件和復印件。攜帶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五張。
3.參加教師資格證全部考試,雖未拿到教師資格證,但能提供教師資格證筆試面試考試合格證明的,可以視同取得教師資格證,可以報考。
4.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其考試資格。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5.考生報名同時,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報名情況匯總。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競爭比例的(崗位計劃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比例為1:2)原則上核減招聘計劃,該信息將及時在灤平教育信息網上對外公布,請考生及時查看,考生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一次其他學科崗位。
(二) 考試
筆試范圍、形式
1.筆試按照統(tǒng)一命題、集中考試、統(tǒng)一閱卷的方式由灤平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實施。
2.筆試為一套試卷,內容包括報考相應學科的專業(yè)知識、教育理論知識。筆試題本采取異地抽調專家封閉出題或向有資質的專業(yè)機構購買的方式??荚囋跇藴驶紙鲞M行,采取閉卷形式,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
3.筆試時間為2016年8月25日上午,具體時間安排、考試地點及有關要求詳見《筆試準考證》。
4.本次考試考點設置在灤平縣職教中心,應聘人員應按照《筆試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考試地點、考場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二代有效身份證(含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5.考生于開考前15分鐘入場,對號入座,考試開始30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再進入考場??荚嚻陂g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6.成績查詢??忌卿洖雌浇逃畔⒕W或到教體局公示櫥窗前查看筆試成績及是否進入面試。入圍考生依據各招聘崗位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5的比例確定。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考生,都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考生登錄灤平教育信息網或到灤平縣教體局公示櫥窗前查看本人是否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面試范圍、形式
1.面試有關事宜在灤平教育信息網對外公布,考生按公告要求領取面試通知單。
2.面試在灤平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統(tǒng)一時間、統(tǒng)一組織。面試采取說課、答辯形式或技能演練方式進行,內容為所報專業(yè)崗位的相關教材內容、專業(yè)素質和綜合能力,題本統(tǒng)一提供。面試實行百分制。
3.面試教材:小學為五年級教材;初中語文、數(shù)學、英語、地理、生物、政治、歷史、物理均為八年級教材,化學為九年級教材;高中為高二年級教材;特教為灤平特教學?,F(xiàn)行教材;幼兒教師面試內容為五項技能展示(唱歌,彈琴,舞蹈,繪畫,講故事)和答辯,五項技能的范圍為灤平縣縣城幼兒園使用省編教材內容。面試時,考生自選兩項技能展示,考場只準備電鋼琴,其他音樂美術舞蹈等器材考生自備。
4.面試時間:擬定于2016年8月26日。具體時間以面試準考證為準。
5.面試考生分組:報考同一個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面試的同組同場次。因招錄人數(shù)較多無法分在同組、同場次的崗位,按筆試成績,對考生采取蛇型分組法分組,并將招錄計劃合理劃分到每個面試組,按組錄取,哪組出現(xiàn)空缺,在哪組順延遞補。
6.面試考官:由灤平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異地聘請,按照招聘崗位學科設置評委。
7.面試流程:考生抽簽決定面試順序,再抽簽取得面試內容。面試時間共13分鐘。評委按評分細則現(xiàn)場打分,評委所評分數(shù)的平均分為考生的面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shù))??忌鷮Τ煽儸F(xiàn)場確認并在本人成績單上簽字??荚嚳偝煽?筆試成績加面試成績)待面試全部結束后張榜公布。
8.考生面試要求:面試時考生只報自己的組別和抽簽順序號,不得報姓名。面試結束后立即離開考場,不得返回面試室和侯考室,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議論。對違反規(guī)定的,取消面試資格或面試成績,考生抽簽時仍未到侯考室的視為自動放棄。
具體時間、地點提前在灤平縣教育信息網公告欄公布。考生以面試通知單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為準。
9.考試總成績合成及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考生名單的確定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保留兩位小數(shù))。
根據招聘計劃和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列順序,分崗位(蛇形分組的考生按面試組別)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xiàn)總成績并列時,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面試結束后,考生登錄灤平縣教育信息網或查看灤平縣教體局公示櫥窗查看本人是否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有關體檢要求,網上同時公布。
(三)體檢
體檢工作在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統(tǒng)一時間、統(tǒng)一組織。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統(tǒng)一組織到指定醫(yī)院,按擬聘人數(shù)1:1的比例進行體檢。體檢分為合格、不合格。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體檢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缺人員按該學科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費由考生個人自理。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政審考核對象。
(四)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由人社、教育部門進行政審和資格復核。內容包括:
1.由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無違法違紀證明;
2.考生本人檔案;
3.相關證明材料(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報到證、戶口本原件)。
考核合格后報人社部門批準并對外進行公示,公示時間3天。對考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間被舉報違規(guī)并經查實的考生和自動放棄考核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資格,將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為遞補考生進行體檢和考核。
(五)聘用
聘用原則
1.按總成績、按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yōu)聘用。
2.總成績相同者,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聘用;筆試、面試及成績均相同者,同時聘用。
3.正式聘用前未上崗,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所缺名額以該學科崗位未錄取考生中按分數(shù)高低遞補。
聘用程序與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要求及時報到,并由相關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一律實行聘用制,簽訂《聘用合同》。
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招聘的崗位人員不納入正式編制,實行“政府購買”、“局管校用”合同管理模式。被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安排使用,實行年度考核制度。人事關系由縣教體局管理,檔案放在縣人才中心。工資待遇按照在編在崗教師同類人員工資待遇執(zhí)行,其他福利待遇及社會保險按國家、省市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職稱評聘、工資晉升等按在編同類人員對待。
被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簽訂正式聘用合同,試用期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已聘用人員必須在本崗位服務五年以上。
(六)分配
本次招聘的教師全部安排到農村中小學,幼兒園,充實農村教師隊伍,提高基層學校辦學水平。根據用人學校崗位學科設置和聘用計劃,按考試總成績,被聘用教師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優(yōu)先選擇學校。
四、信息發(fā)布和有關說明
1.灤平教育信息網:(http://www.lpxedu.com/)為本次公開招聘教師工作信息發(fā)布網站。在招聘過程中,本公告涉及的內容、時間等有可能發(fā)生變更,請考生隨時注意查看相關信息。
2.政策咨詢電話:0314- 8587379
3.監(jiān)督電話:0314-8588756
4.在本次招聘過程中,凡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資格復查、面試、體檢、考核、辦理聘用手續(xù)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整個招聘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考生填報情況不實,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招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5.本公告由灤平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灤平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特別提示:
1.請考生隨時關注信息發(fā)布網站,如有時間等信息調整,公告隨時發(fā)布。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單位舉辦考前培訓班。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灤平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8月17日